千刀万剐的刑法叫什么_千刀万剐之刑

tamoadmin 成语教学 2024-07-03 0
  1. 古代都有哪些残酷的刑法,是如何执行的
  2. 古代千刀万剐什么刑罚
  3. 古代里什么刑法最恐怖?
  4. 请问古代有哪些刑讯逼供的酷刑(详情)
  5. 凌迟是什么意思?如同千刀万剐(凌迟行刑3357刀)

据说是高洋发明的,当年兰钦子京被高澄抓住了,抓住以后也没处死他,让他在自己的家中做个厨子,用这种方式羞辱他,有一天宴客,兰钦子京趁着上菜的功夫把高澄杀死了,高澄死的时候才二十九岁,他杀死了高澄,他弟弟高洋能干吗?

高洋为了给自己的哥哥报仇就想到了这么个办法,用渔网把身子裹起来,裹得紧紧的,这样就能露出肉,用小刀把露出渔网的肉一片一片地割掉,在裹紧渔网,在割掉,就这样让兰钦子京疼,痛苦,一点点的折磨他!

千刀万剐另外一个名字叫做凌迟,据记载凌迟之刑最早出现在五代,宋辽时期使用最多,宋朝初期并没有此刑,宋真宗在的时候坚决不允许使用这种刑罚,直到仁宗即位有一个地方祭鬼,仁宗生气了,对主犯跟这件事的主谋凌迟处死,这是宋朝第一次使用凌迟。

千刀万剐的刑法叫什么_千刀万剐之刑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宋神宗也用过这个刑罚,明律、清律都有凌迟一刑,威逼人致死的,杀了人家一家三口的,劫囚的,凌迟刑都实用。

凌迟刑真的非常恐怖、残忍,到了清代的时候,凌迟行分为多少刀,最多的有一百二十多刀,先是割去双眉,割去双肩,割去双乳,手、肘之间的肉,肘肩之间的肉,一刀一刀的,按照顺序,不能多一刀也不能少一刀!

凌迟刑每个朝代都不一样,也没有具体的细则,但是只要是这个刑罚,唯一的共同点就是残酷,肌肉一刀一刀的被割下,最后身体没有一块完整的,但是人还没断气呢,真是太可怜了。

古代都有哪些残酷的刑法,是如何执行的

凌迟处死在我看来应该算是最痛苦的一个刑罚了,因为他需要将进行千刀万剐,而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肉一块一块地被割下来,不仅要承受生理上的剧痛,还要承受心理上的重压。

凌迟是生理和心理的双重打击

凌迟是将的生理和心理都进行重创,并且被判***的一般来说都坚持不到凌迟的刑罚结束就会死亡,因为整个过程是缓慢而且苦的,承受着生理和心理上的重压,往往坚持不到最后就会死亡,所以这样的刑罚是非常残忍的。

我不知道凌迟处死的痛苦程度,但是我觉得凌迟处死比任何刑罚都要痛苦,因为这个刑罚不会让你立即死亡,也不会让你有窒息的感觉,他只是让你觉得痛,并且麻痹你的神经,慢慢的让你痛死,慢慢的让你的血放干。而且这个刑罚如果完整执行的将会持续三天乃至三天多,所以这样的刑罚对于来说是非常残酷的。历史上也没有多少人经历过这样的刑罚,所以这样的刑罚都是给一些罪大恶极的人的。

凌迟和其他酷刑的对比

我们中国古代历史上还有其他非常残酷的刑法,比如车裂,就是用五匹马车分别拴住的头,两只手和两只脚,用鞭子去抽打马匹,让马匹飞奔,从而将的头,手和脚一起拉断达到处死的效果。这个刑罚虽然看上去也是非常的残忍,但是如果马匹飞奔的速度够快,是可以将立即处死的,至少不会像凌迟处死那样。一刀一刀的割在人的身上,将人折磨致死。

还有一种刑罚叫做腰斩,这种刑罚相对于砍头来说更加残忍,因为当人的头颅被砍下后,人会立即死亡,而人被从中斩开不会立即死亡,而且死状会非常难看。所以腰斩也是一大酷刑,但是腰斩对于凌迟来说还是小巫见大巫,因为腰斩后人会在几个时辰内因血流干而死。但凌迟可是要持续最少三天的,而且凌迟是不会让你那么容易死的,凌迟的目的就是为了折磨至死。

古代千刀万剐什么刑罚

古今中外数千年的历史,统治者们为了巩固统治都颁布了刑法,其中也包括了一些耸人听闻的残酷刑罚,让人看了不禁心惊胆战。

1、凌迟

一看到问题就想到凌迟,一种将人千刀万剐的残酷刑罚。而且凌迟的时候人还是活着的,看着自己的肉被一片一片的割下来,想想都觉得毛骨悚然。

凌迟最早出现于五代时期,正式被定为刑法是在辽代,在明清两朝被?发扬光大?。因为刑法过于残酷,历史记载中也没几个人被凌迟处死,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难度过大,不像砍头手起刀落,凌迟一般持续时间都是两三天,对刽子手的要求也是非常的高。

明朝的大宦官刘瑾,总共被割了3357刀,持续三天,中途喂食米粥保证不死。我国历史上最后一个被凌迟处死的人是清朝的康小八,在北京菜市口被凌迟处死,至此,这种残酷的刑罚才消失在历史中。

2、剥皮实草

顾名思义,就是将人的皮完整的剥下来,然后在里面填充稻草。作为朱元璋发明的刑法,该刑法的受众主要是明朝地方***官员。老朱对于官员***还是下狠手的,毕竟家庭受尽元朝压迫,对官员***恨之入骨。

剥皮实草之后,将皮挂在衙门门口用来警示官员,看来在明朝当官也是一种磨难啊。

3、腰斩

也是一种极其残酷的刑罚,用刀将人拦腰砍断。因为行刑的刀体积巨大,所以不是很锋利,所以有时候会出现砍很多刀都是活着的现象,再加上人的主要器官都在上半身,所以人被拦腰截断后不会立即死去,只剩一半的身体还会在地上爬行,就像《九品芝麻官》里的情形一样,残酷至极

这一刑法在雍正时期被废除,原因是当时雍正皇帝对俞鸿图实行腰斩,俞鸿图被斩后用自己的血连写七个?惨?字方气绝身亡,雍正听闻后觉得残忍便废除了这个刑法。

古代里什么刑法最恐怖?

 凌迟也称“陵迟”,俗称“千刀万剐”。就是把活人一刀一刀地割死。据说早在南北朝时期就有了这种刑法,但将凌迟作为正式的刑罚、作为法外之刑,则始于五代。 据陆游记载:“五季多故,以常法为不足,于是始于法外特置凌迟一条。肌肉已尽,而气息未绝,肝心联络,而视听犹存。”南宋时期凌迟被明确地列入刑法,成为 同斩刑、绞刑等同级别的***名目,并一直为后来的王朝所沿用至清朝灭亡。

凌迟的方法是用极其锋利的小刀切割全身的皮肉,让全身没有一点完好的皮肤。然后割掉,挖出内脏使其毙命。人死之后连骨头也要被切碎。据历史记载有 些受刑者身上被割得皮肉尽无只剩白骨了,嘴和眼睛都还在动;内脏都被挖出来了,痛苦的***声还没有停止。其残酷程度可想而知!

凌迟从辽开始正式写进法律。在此之前,唐朝就屡有剐的记录,周利用害死敬晖、安禄山害死颜杲卿,都是剐,所谓剐,就是把身上的肉一小片一小片割下来。 《 宋史 》刑法志上说:凌迟是“先断其肢体,乃绝其亢。”亢是指咽喉,这样看来宋朝的凌迟是一种肢解刑,而不是脔割。辽代凌迟始定为正式刑名。《 辽 史?刑法志 》记载:“***有绞、斩、凌迟之属。” 明代法律也明确规定凌迟为***之一。《 大明律?刑律 》载:“谋反大逆:凡谋反,谓谋危社稷;大 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

凌迟发展到明朝,终于达到了登峰造极的水平,人们发现一片片脔割皮肉,比连筋带骨割更省力,时间也更持久。凌迟一般从胸部开始,依次为上臂、大腿,再到 身体各部位,有的直接用小刀脔割,有的把一张渔网紧紧蒙在身上,用刀削割突出的皮肉。最精致的是用小钩子把皮肉钩起来,每次割指甲大小的一片,有些讲 究的刽子手,行刑时有徒弟端着一个托盘,一把小刀和一个钩子组成一对工具,每对对应胸、腹、背、腰、臂、大腿、小腿等不同部位,比外科医生动手术还要复 杂。受刑的刀数有限制,但随时代而有不同。宋朝时只有8刀至120刀,到明朝时往往超过千刀,有1000刀以至3000刀之说。倘若割多或割少了刀数,刽 子手都可能会受罚。大太监刘瑾被剐,按例该剐3357刀,每十刀一歇一喝,第一天割357刀,暂时结束时给他喝点粥维持生命,总共剐了三天。后来郑曼被 剐,闻宣读圣旨,应剐3600刀,可见刀数并不绝对固定,但这两例都在3000刀以上。凌迟下刀次序亦有一定的限制:先从胸部开始,把***割去,然后割胸 肌;若是男性,接着会割;然后轮到大腿,双臂,腹肌,臀部。最后割耳,鼻,眼,唇。下刀的时候助手负责报告刀数,割下来的皮肉,放在桌上排列出 来等待验查;但亦有丢到地上,甚至是卖给旁观的群众。有时凌迟以后会再以利刃臬首,用巨斧锉尸。

历史上以凌迟处死的人中,最为有名的要数明朝将领袁崇焕。袁崇焕是明末著名军事统帅。天启二年(1622年),袁崇焕被破格擢为兵部职方司主事,深为大 学士、蓟辽督师孙承宗之倚重。修筑关外重镇宁远城,进兵备副使,再进右参政。在其后的宁远之战中袁崇焕拒绝执行高第撤守关内的命令,刺血为书,激励将士, 誓死守卫宁远孤城。大败后金十万围攻大军,炮伤努尔哈赤,赢得明朝对后金作战的第一次胜利。朝廷擢其为右佥都御史、辽东巡抚。时魏忠贤遣其党羽刘应坤、纪 用等出镇辽东,他抗疏进谏,未被***纳。其后不久,后金兵渡鸭绿江南下,他***取积极战略,遣将修缮锦州、中左、大凌三城,破后金主力,取得宁锦大捷。战后终 因不附魏忠贤,被其党所劾去职。

崇祯帝在城内得知袁崇焕援军已到,十分惊喜,连忙发饷犒师,并命各路勤王军统归袁崇焕调度。袁崇焕担心所部日夜奔驰,马卒疲怠,请求入城休整再战。但遭到 了崇祯帝的坚决拒绝,只好移师城外驻防。皇太极见又遇劲敌袁崇焕,心中又恨又怕,决定利用崇祯帝多疑猜忌的性格,借崇祯帝之手除去心头大患。他首先***拟了 两封所谓的“密信”,让部下有意“丢失”在明军经常出没的地方,信中以自己的口气约袁崇焕私下议和。此信一传开,京城中人心惶惶,怨谤纷起。那些往日与袁 崇焕有隙的朝臣也趁势“诬其引敌协和,将为城下之盟”。崇祯帝正在半信半疑之际,两名从清营中逃回来的宦官又报告说在清军中亲耳听见将士议论,称袁崇焕已 与清主和议,不久将不战而献北京。崇祯帝至此深信不疑,当即传令袁崇焕入见,趁其不备将他逮捕下狱。

崇祯三年(1630年)八月十六日,崇祯以“谋叛欺君罪”将袁崇焕凌迟处死。押赴刑场后,刽子手尚未下手,北京围观百姓即扑前生咬其肉,直见内脏。之后 亦争买其肉,以下酒泄愤。一代忠良竟然落到如此悲惨的境地,似乎也正应了那句伴君如伴虎的古训箴言。当然历史上被凌迟处死的忠臣并非只有袁崇焕一人,太平 天国时期的翼王石达开,领兵出走后被困大渡河,后来为了解救全军性命,自动前往清营,后来也被清朝凌迟处死,同时凌迟处死的还有他的几个属下,行刑时他的 下属不胜痛楚惨呼不止,石达开说:“何遂不能忍此须臾?当念我辈得彼,亦正如此可耳。”至死寂无声。英烈如此,真不是常人啊!

请问古代有哪些刑讯逼供的酷刑(详情)

据我所知,古代有种刑法叫:凌迟凌迟也称陵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陵迟原来指山陵的坡度是慢慢降低的,凌迟本意为:“缓缓的山丘”。用于***名称,则是指处死人时将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使受刑人痛苦地慢慢死去。 凌迟刑最早出现在五代时期,正式定为刑名是在辽,此后,金、元、明、清都规定为法定刑,是最残忍的一种***。  明朝时期,凌迟一般比较精细,大多数凌迟都超过千刀,比较典型的是明朝作恶多端的太监刘瑾被割了三天,共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据说第一天割完后,刘瑾还喝了一点粥,第二天继续。 到了清朝之后,凌迟的刀数大不如前。大致有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和一百二十刀的几类。其中,二十四刀是:一、二刀切双眉,三、四刀切双肩,五、六刀切双乳,七、八刀切双手和两肘间,九、十刀切去两肘和两肩之间部分,十一、十二刀切去两腿的肉,十三、十四刀切两腿肚,十五刀刺心脏,十六刀切头,十七、十八刀切双手,十九、二十刀切两腕,二十一、二十二刀切双脚,二十三、二十四刀切两腿。中国古代各种残酷的刑罚中,最惨无人道的莫过于凌迟。凌迟,原来写作“陵迟”,本意指山丘的缓延的斜坡。荀子说:“三尺之岸,而虚车不能登也。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也。”意思是指,三尺高的陡坎,车子便拉不上去,但百仞高的大山因为有平缓的斜坡,车子可以一直拉到山顶。后世将陵迟用作刑罚的名称,仅取它的缓慢之义,即是说以很慢的速度把人处死。而要体现这种“慢”的意图,就是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直到差不多把肉割尽,才剖腹断首,使毕命。所以,凌迟也叫脔割、剐、寸磔等,所谓“千刀万剐”指的就是凌迟。

凌迟是什么意思?如同千刀万剐(凌迟行刑3357刀)

“凌迟”酷刑,亦作“陵迟”,是指山陵斜坡逐渐低下,含有慢慢之意,又俗称为“剐”。因其规例在千刀之上,“凌迟”还可通称为“千刀万剐”。唐律尚无“凌迟”,五代才特置。马端临《文献通考》说宋代中后期始用“凌迟”,但不常用。《宣和遗事》记章敦在越州时,专事惨刑,有“刀掊”、“钉手足”、“剥皮”、“斩颈”、“拔舌”,但不见“凌迟”。元代“凌迟”载于法典刑律,具体行刑较少。

只是到了明代,“凌迟”用语频繁起来,较为典型的是明代《瑞严公年谱》、《渔樵话郑本末》,其中对“凌迟”的详述,使人见其具体步骤——

“凌迟”时搭起一座棚子,棚前竖起一根上有分叉的粗木杆,刽子手手持磨得锋快的铁钩、利刃,三声炮响后便开始,规例是3357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剐得肌肉如大指甲片,一条一缕,密麻丛集,犹如刺猬。初动刀时,血流寸许,再动刀则无血了。主要是因受刑者受惊,血俱入小腹、小腿肚,剐毕开膛,血都从这里流出去了。“凌迟”后将受刑者五脏、躯体、头都吊在杆上示众,监刑官舞红旗,策快马,飞驰宫中,向皇帝报告刀数……

对***取这样厉害的“凌迟”,是因明初朱元璋就执刑甚严,当时官员们竟用鸠血染衣带,一有捕拿,即吮带死,以免受酷刑折磨。据《明史》、《明实录》,当时刑法无所不用其极:

朱有熺以掠食人肝脑为能事,朱宪***妇女或生置棺中烧死,或手刃剔其臂肉,剜目耳。还有的活埋露首,使其慢死,或让受刑人吃自己儿子被割下的鼻、舌。朱国桢《涌幢小品》说两广都督韩观成性,竟用人皮当坐褥,吃人眼。夏允彝《幸存录》说一徐姓术士,因骂魏忠贤被捕,手足被钉在门板上,遍体浇上沥青,用椎敲,一会儿举体皆脱,其皮壳俨若一人……

人皮

祝允明《野记》中的有关记载更让人惨不忍睹:

高皇恶顽民窜逃缁流,聚犯者数十人,掘泥埋其头,十五并列,特露其顶,用大斧削去,一削去数颗头,谓之“铲头会”。国初重辟,凌迟处死外,有“刷洗”,裸置铁床,沃以沸汤,以铁刷刷去皮肉。有“枭令”,以钩钩背悬之。有“称竿”,缚置竿彼末,悬石称之。有“抽肠”,亦挂架上,以钩入谷道,钩肠出,却放彼端石,尸起肠出。

即使一般的刑法,执行起来也十分残酷。如《诏狱惨言》,记叙明代镇抚最为普通的五种刑具:一种是“械”。坚木制成,长一尺五寸,阔四寸多,中凿两孔,着臂上,就是受刑时也不脱,最便利。一种是“镣”。铁制,又称“锒铛”。长五六尺,盘左脚上,因右脚受刑不方便。

一种是“棍”。杨、榆木制成,长五尺,曲如匕,执手处,大似人小指,着肉处径可八九分。每用棍,用绳束其腰,二人踏绳的两端,使受刑人不得转侧。又用绳系两脚,一人负之背,使不得伸缩。

一种是“拶”。杨木制成,长尺余,径四五分。每用拶,两人扶受刑者起,跪在索上,力束木的两端,随即用棍左右敲,使受刑者更加痛苦。

一种是“夹棍”。杨木制成,长三尺余,去地五寸多,贯以铁条,每根中各绑拶三副。凡夹人,则直竖其棍,一人扶之,安足其上,急束绳索,仍用棍一具,交足之左,使受刑者不能移动。又用一根长六七尺、围四寸以上的大杠,从右边猛力敲足胫,使足流血洒地……

这几种刑具,是中国古代刑法中最基本的,看来简单,但用起来极苦,如明人所说:“棍则痛入心脾,每一下着骨,便神魂飞越矣!”燕客《天人合征纪实》叙杨涟、魏大中等“六君子”在狱中受“棍刑”,毒打30棍,股肉就已经腐烂了,只得用帛急忙缠上。尤其是“受全刑”,即械、镣、棍、拶、夹棍等刑具同时上,被《明史·刑法志三》称为:“五毒备具,呼暴声沸然,血肉溃烂,宛转求死不得。”

以至在明代,许多来到中国的外国人,给他们感触最深的就是这几种刑具和酷刑:阿里·阿克巴尔《中国纪行》说中国在监狱中:

带着镣铐和链子,固定在铁桩上,头发也被拴在铁钉上。即使这样还不让他们自在,他们的脚被板夹住,背上和胸上缠着100码长的链子和刑具,恐怕要压断了肋骨。带着镣铐和链子的,被强力推进高度只有一臂长,三角形的又小又窄的笼子里时,“为了关上笼子把他的头压低到和四肢挤在一起,好像没有骨头的一堆肉塞在笼子里,打开笼子后,这个人带着链子和镣铐被拉上来时,使我们吓掉了魂”。

克路士《中国志》这样说道:“把指头放在棍里,然后使劲拉绳子使骨头嘎扎作响”,“足刑很厉害和痛苦,刑具是两块方木条,约四拃长,一边用一根绞链连接。他们拿绳系在另一侧,足踝夹在中间。他们用槌子打木条头”。

拉达《记大明的中国事情》记载:

官员一声吆喝,五六名刽子手就扑向可怜的,马上把他按到地上,扒掉他的裤子。他这样面朝下爬着,一名刽子手紧紧按住他的脚,另一个按头,再一个高举上述的竹板或棍子,使劲打他大腿后的肉,直打到叫住手为止。他们每打五下,便转过身子好打另一边。这时候,另一名刽子手跪着大声报打的次数,那简直太野蛮,挨过六十下的人难逃一死。

这三位外国人看到的只不过是明代最最普通的刑法,但已使人真切感到其刑的残酷了!这些酷刑一般来讲,主要是对下层官吏和平民施行的,特别是对那些“犯上作乱”者。清嘉庆八年(1803),因刺嘉庆而被当场捉住的内务府厨役陈德,在审讯时就已经是彻夜熬问,拧耳跪炼,掌嘴板责,刑夹押棍……经嘉庆亲审,陈德被处以“凌迟”。据燕北老人《清代十三朝宫闱秘史》载:

执行时,从陈德的耳、鼻、乳割起,左右臂上碎割,成鱼鳞形状。然后再右臂,再胸和背。一开始还见血,过一会儿血流尽了,只流黄水。当割完上身时,陈德忽然张开眼睛叫道:“快些。”监刑者却说:“上有旨,令尔多受些罪。”仍慢慢碎剐陈德!

以仁义自我标榜的嘉庆,对“大逆不道”者是从不心慈手软的,对陈德的“凌迟”,充分暴露了统治者对反抗者所能够***取的极端的报复手段。可是把所有的酷刑,都用“阶级斗争与压迫”来概括,是有失偏颇的。因为像晋灵公从台上弹人,观其避丸巢;王元吉当街而射,观人避箭;妲己置虿盆,观其楚毒以为乐;齐后主置蝎浴斛,令人裸浴,观其叫号则大喜……这些并没有直接刑事缘由的酷虐之刑,并不是阶级的、政治的影响,而是一种野蛮的文化观念的表示。《通典》记录北齐时对滥劣秀才饮一斗墨水的惩罚,就很能说明这个问题。

明代***《封神演义》描绘了所谓的“炮烙”:“约高二丈,圆八尺,上、中、下用三火门,将铜造成,如铜柱一般,里边用炭火烧红”,人被剥去衣服,“将铁索缠身,裹围铜柱之上,只炮烙四肢筋骨,不须臾,烟尽骨消,尽成灰烬”。但此酷刑并非用于反抗的平民,而是对付臣僚。徐学聚《国朝典汇》说嘉靖年间朱观*戏无度,常使男女群浴,无复人礼,“左右有阴议及色忤者”,他就加用“炮烙”。这表现了一种残忍的文化心态。而东林党人左光斗,也受“炮烙”,顾公燮《消夏闲记摘抄》说他“面额焦烂不可辨,左膝以下,筋骨尽脱矣”。这却是阶级内部不同政治派别的斗争所造成的。

所以,对酷刑要具体分析。而且,酷刑也不是单纯为摧残皮肉而设,酷刑施行的主要目的是警告,是示法。

《草木子余录》记述朱元璋严于吏治,“凡守令贪酷者,许民赴京陈诉。赃至六十两以上者,枭首示众,仍剥皮实草。府州县衙之左,特立一庙,以祀土地,为剥皮之场,名曰皮场庙。官府公座旁,各悬一剥皮实草之袋,使之触目惊心”。

这一惨无人道的酷刑,从本质上讲是统治者企图以残忍手段奴役下属的意识的投影,但它冠冕堂皇地归入了法制的轨道之中,这在客观上对***受贿的官员还是有很大的震慑作用的,就像历史学家分析的那样:明初吏治之所以较好,这与朱元璋常用、大用酷刑,也有一定的关系。为了使更多的人服服帖帖,古代统治者将酷刑的主要目标定在平民百姓身上,这一现象在清代尤为突出。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真实地记述了道光年间四川的酷刑:监狱里的,有的装入笼内,一日而毙,有的则用锅煮,“惨酷不可言状”。如捉到造反的“匪”,不问真伪,先打400小板,还有重打二三千小板再讯供,罪名莫定,就在大堂上打死,脑裂骨折……由于酷刑滥施,甚至错捉入狱的人,也往往被屈打成招。清代刘省三所写的公案***集《跻春台》,其中有一篇《双冤报》,就描述了王氏和魏有仁这对男女表亲,在酷刑下被迫屈招的情形:

钉竹签十指鲜血喷,痛得奴死去又还魂。不招供太爷刑法狠,招得来又辱了先灵。……不得已把供来招认……这一阵夹得魂飞尽,痛得我屎尿一齐倾。想不招表嫂已招认,要辩脱除非问阎君。因奸*谋毒表弟,大老爷施恩快松刑。

清代的官吏还挖心思,不断在刑具上“推陈出新”。李伯元所写的《活地狱》,就较典型地反映出了由于刑具的厉害而造成的残酷景象:如,“一双铁鞋,放在火里烧红,着在脚上,这叫‘红绣鞋’”。其实这是明代天启年间魏忠贤的义子许显纯发明的“红绣鞋”的延续。还有“过山龙”,“是叫锡匠打一个弯曲的管子,扯直了要够二丈多长,把赤剥了,用管子浑身上下盘了起来,除掉心口及下部两处。锡管子上边开一个大口,下边开一个小口,用百沸的滚水,从这头浇进去,周流满身,从那头淌出去。这个开水,却不可间断”。

这与谢肇淛《文海披沙》所说的万历时福建某官府中盘在腰间的“锡蛇”是一样的。审讯时往“锡蛇”的空心里灌开水,受不住烫,只好屈招……相形之下,清代“过山龙”要比明代的“锡蛇”更残酷,这是一个总的趋势。

再如行刑时最常用的板子。《活地狱》中已出现了铁板子,用它***,“打上十几板子,大腿上的肉都会一片片的飞起来,连肉带血飞的满处都是。等到打至十几下,肉已飞完,便露出骨头。他此时便吩咐掌刑的,不要拿板子平打,却用板子横在大腿上乱敲,砍的骨头壳壳的响。有的还将骨头打开,骨髓标出来好几尺远……”

通过打板子这一在古代最为常见的刑罚,人们看到的是残酷!这也正是李伯元创作《活地狱》的用意,旨在揭露清代官府衙门像地狱一样……

要说古代刑法那真是一个比一个残酷,排行榜网介绍过《满清十大酷刑》,看了无不被里面的各式各样的刑法吓呆。而作为古代最著名的刑法?凌迟,一直都是以最残酷的方式被世人所知,但关于凌迟是什么?凌迟是怎么发展的?你又知道多少,下面就来介绍凌迟是什么意思?

一、凌迟是什么意思? 1、千刀万剐

凌迟也称陵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陵迟原来指山陵的坡度是慢慢降低的,用于***名称,则是指处死人时将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使受刑人痛苦地慢慢死去。

2、凌迟3357刀

作为满清十大酷刑,凌迟可算是最残忍的一种***。实行凌迟必须要用3357刀,并且要在最后一刀处死罪犯,方算行刑成功。换句话说,多一刀、少一刀都不行,并且要在第3357刀后才能死去,如果罪犯提前死去,刽子手也要接受处罚。

3、凌迟的发展过程

当然作为满清十大酷刑之一,凌迟并不是一开始就有3357刀。凌迟之刑经历了一个由粗到精、由少到多的发展过程。凌迟可分为三等,一等为3357刀,二等为2896刀,三等为1585刀。这么多的刀数并非乱割,而是要按一定的次序。

以?二十四刀?为例:第一、二刀是割去双眉,三四刀割去双肩,五六刀是割去双乳,七八刀割去两手至两肘之间的部分,九十两刀割去两肘至两肩之间的部分,十一、十二刀割去两大腿上的肉,十三、十四刀割去腿肚上的肉,十五刀刺心脏,十六刀割脑袋,十七、十八割双手,十九、二十割两腕,二十一、二十二割两足,二十三、二十四割去两腿。

4、凌迟的代表人物

1、刘瑾

正德五年(1510),刘瑾以谋反罪被判***,圣旨特批?凌迟三日?,然后还要锉尸枭首。一天割了300刀,晚上尚吃两碗饭。

2、明朝时御史大夫练子宁

明朝时御史大夫练子宁手指着朱棣大骂不休,朱棣大怒,命令将其活剥人皮,刽子手们把练子宁绑赴午门之外,又根据朱棣的指令,事先准备好一筐石灰、一捆谷草,然后,***练子宁的衣服,七手八脚地按倒在地,刽子手握着短刃,从练子宁的后脖颈处开始,割到死、骂到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