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披着羊皮的羊 母海象及母企鹅从海中带回食物,很多小海象及小企鹅会过来讨食,但母亲只喂养自己的子女,而将其他乞食者赶开。不过如果小海象或小企鹅不幸在哺育期间死亡或走失,母海象及母企鹅有时就会将它们的母爱转移到其他嗷嗷待哺的孤雏身上,形同“认养”。但有些动物,譬如母羊,即使自己的小羊死后,也不愿将多余的奶水哺育别人的孤雏。牧羊人于是想出一个办法,将死掉小羊的皮毛剪下来,绑在失母的羊孤儿身上,母羊看到亡儿的皮毛,以为是自己的子女,或者是“睹物思情”,因而母性,会开始照顾失母的孤儿。 笔记:要爱别人的子女如同自己的子女并不容易,亲情虽然自私,但却是博爱的基础。我们关心希望工程,关心失学的孩子,关心灾后的孤儿,这就是博爱。 很多时候我们都是披着人皮的人,我们披着能被别人被领导“睹物思情”的人皮,披着别人希望你应该这样应该那样的人皮,目的只有一个:更好的生存。 002.牛与鹭鸶 在乡下,常可见水牛的背上栖息着白鹭鸶,两者成一种互利共生的关系,牛靠鹭鸶驱赶身上的蚊虫,而鹭鸶则扑食牛身上的及草中被牛惊扰而跑出的小虫。但如果鹭鸶太多,就会发生“抢地盘”的情形,一只鹭鸶会将一头牛视为它的“流动性地盘”,牛走到那里,它就跟到那里。有时候,两只鹭鸶共同“享有”一头牛,一只占有牛的左侧,一只则占有牛的右侧,当别的鹭鸶想来分一杯羹时,它们就会将它赶走。但这种“地盘关系”只是“一日情”,第二天一早,每只鹭鸶又要重新去寻找牛(不一定是昨天那一头),捷足先登抢占地盘。 笔记:许多社会人际关系如牛与鹭鸶,人与人之间互利共生,都在争分夺秒地确定自己的生活空间,不时出现“地盘之争”,这是商品社会生存的手段之一吧。 003.新的威胁 北澳大利亚的野生水牛,原是一种温驯、好奇而可亲的动物,除非受到惊吓,否则会让闯入者靠近离它们一百尺的地方相安无事。但自从人类开始大量猎杀野生动物后,水牛学会了防范人类,现在一看到人类(特别是带枪的)出现在半里外,甚至只听到人声,它们就开始逃跑,而躲过可能的一劫。但对于加拉巴哥群岛的海狮来说,尽管能迅速地逃离海中敌人的魔掌,然而也许从未在陆地上有过敌我关系的缘故,竟难以明白人类是它们新生的敌人这回事,所以即使同伴成千上百地被人类捕杀,它们也不晓得“走为上策”,结果很多岛上的海狮都绝种了。 笔记:无法认知、学习新东西,在被淘汰出局时,可能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在政治舞台上,屡见自己被出卖了,还帮着数钞票,好像看连续剧时,全国观众都知道凶手是谁,但剧中人自己就是不知道。 004.领域范围 绝大多数动物都有领域感,地位越尊贵的,所拥有的空间就越大。很多动物学家都认为,维护自己的领域是动物的一种本能。譬如当你闯进一个鸡舍时,所有的鸡可能会向后退到某个角落,但原来的领域关系却因拥挤而受到破坏,于是地位尊贵的公鸡即前后左右乱啄,要它的同伴离它远一点,试图保有自己较大的私人空间。更妙的是,有人将几只雄火鸡放到一个过小的鸡舍里,使它们再怎么争斗,都无法获得足够的私有空间。最后火鸡们想出了一个解决办法,所有的雄火鸡围成一个圆圈站立,每只的脸都朝外面,因为这样在自己眼前才没有碍眼的家伙。 笔记:人也有像火鸡一样的领域感和对策,譬如在过度拥挤的公车内,大家都尽量往边站,而且脸都朝着窗外。中国的人口现状让我们四周充满拥挤的同类,由此带来的对周围及现状的冷漠,这也许是国人麻木的原因之一。 005.由舍而得 海参是一种棘皮动物,圆筒形的身体一根肠子通到底,身体一端的开口处是嘴,另一端的开口处是***,中间是一些可作消化及呼吸作用的管子。海参自卫的方法非常特别,当它被人类捉住时,会把体内又黏又湿的管线及杂七杂八的东西从***喷出来,缠到人的手指上。当你还来不及“脱手”时,海参就乘机溜走了。碰到螃蟹前来招惹或大敌压境时,它也同样“弃甲曳兵”而逃。排出黏稠成团的内脏器官,让人“惨不忍睹”,而它却能“无脏一身轻”地从容脱险离去。只要经过几个礼拜,海参就可以重新长出一套新的引擎来。 笔记:壮士断臂自有其美。“舍”方能“得”。海参“能舍”人之“难舍”者,无他,因为它“能得”人之“难得”。不居名,才能自由思考;不眷恋权势,才能真正为社会做一番贡献;不受成见欲念束缚,才能求得真知灼见、正直之言语、端正之品行、平和之情怀、安定之心念。空,能避免执着迷陷于名利、权势、欲望、成见之中,使生活过得更充实积极而有朝气。 006.马脸 我们常用“马不知脸长”这句话来揶揄某些人不晓得自己的缺点。的确马脸是太长了一点,但这绝非它的缺点,而是身为草原动物不得已的“造型设计”,甚至可以说是它的优点。原始马的脸并没有这么长,但为了能更有效地咀嚼粗糙的草料,而必须逐渐加大、加长它的臼齿,结果牙床就变得很长。另外,在空旷的草原上低头吃草之际,要想同时注意草顶上的远方动静,防范天敌突袭,眼睛长在头上愈高处就愈有利。眼睛长高和臼齿加长,都需要多余的空间,结果马脸就变长了;或者说具有长脸基因的马获得生存上的优势,而被保存、遗传了下来。 笔记:凡事效用第一,美观第二。选购刀具时,锋利第一,文饰其次。生物器官的进化,只考虑搭配环境的实用。马不知脸长,人就知道自己脚大?人的五官、身材之美丑,就立体几何学言,只不过是所占空间之不同而已。还是生存健康最重要。当然差距也不能太离谱,“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007.怀旧幽思 在欧洲一些大城市的广场,经常可以看到鸽子在空中盘旋或地上蹓跶,这些鸽子是半野生的,它们的祖先原是生活在海边悬崖的岩鸽,在五千年前,为食其肉而开始被人饲养,人类将它们养在鸽舍里。后来,有一些在城市中流浪,过自由的生活,并和城市中的野鸟杂交,而产生了与岩鸽在外形上稍有不同的新品种。但它们仍保留祖先的某些习性,譬如喜欢在古堡或哥德式建筑墙壁的突出部分或裂缝里筑巢,就像爱尔兰和苏格兰的野生岩鸽于海崖的突出部分或裂缝里造窝一样。而原来在空树身内筑巢的褐雨燕,在移居都市后,也选择在烟囱里筑巢。 笔记:一万年前,人类住在天然岩洞里,文明驯化后,还是喜欢住在四方形的水泥洞里,看来这种怀旧的幽思会伴随人类长期存在。 008.忠贞爱人 有着巨大鸟喙的非洲犀鸟,生活于密林中,以水果为主食。它们婚配是标准的一夫一妻制,终生不换配偶。犀鸟的巢多半筑在离地面很高的空洞树干内。在交配之后,雄鸟会衔来泥土将鸟巢的入口封闭,只留下一个能给雌鸟送进食物的小洞(洞口的大小只等于雌鸟能伸出喙尖的空隙)。从产卵、孵蛋到幼雏出生,直至将它喂养到半成熟的阶段,雌鸟都困在这近乎密闭的狭小空间内(有的长达几个月),惟一的期待就是在外的雄鸟能平安无事,定期补给食物。到雏鸟长得差不多时,才由雄鸟(或雌鸟自行)啄开泥堵,此时雌鸟始能重见天日。 笔记:犀鸟虽是平等互助的恩爱夫妻,但还是以雌鸟甘心过禁闭的生活为前提。当然雄鸟的忠贞不二,更是可圈可点。人间的某些恩爱夫妻不正也是如此吗? 009.企鹅“托儿所” 企鹅的模样,就像个穿着大礼服的绅士。它们不仅长相像人,而且某些行为也与人类非常类似:“婴儿阶段”的小企鹅由父母寸步不离地轮流照顾,但到了“幼儿阶段”,则被父母送到一个类似“托儿所”的地方,和其他小企鹅在一起,由几只未婚的年轻企鹅守护、照顾。父母双双外出“上班”——到海里找食物,找够了食物,再回到“托儿所”外,只要轻叫一声,小企鹅就急忙地从“托儿所”里跑出来,跟着父母离去,父母再把食物从口里吐出,送到小企鹅的口中。如果是“托儿所”里别的“小朋友”跟出来求食,大企鹅则会将它踢开。 笔记:企鹅是为了觅食,而不得不将儿女送到“托儿所”。人类将孩子送到托儿所难道也是为了觅食? 010.整容悲剧 金丝雀是有名的歌手,它们虽天生有一副悦耳的歌喉,但必须在幼童的关键时刻,倾听、学习老歌手的歌,长大后才能有动听的歌声。歌声悦耳的鸟类,羽毛的色泽通常不鲜艳。金丝雀的羽毛本来也是比麻雀更不起眼的黄褐色,但当被饲养为观赏鸟后,除了歌声“赏心”之外,还要外形“悦目”,于是人类即动脑筋“改良”它们的“品种”,而产生了乳白、金黄、艳红等羽色鲜丽的新品种。但这种改良并非改变其遗传基因,而是脂粉敷面的整容,即它们羽毛的色彩主要来自吃含有色素的饲料,如果不吃这种饲料,羽毛就会褪色。 笔记:在人类社会,有着悦耳歌喉但却容貌欠佳的歌手,为了票房,通常也需要类似金丝雀的“整容”。有人说张学友不够帅,但歌喉太好了,都只记住他的歌;也有一些略有姿色的艺人,不但唱不好,而且甚至只会一首歌,日久色衰,就不见了。 人不能致力于发挥自己的长处,而着力掩饰自身的短处,真是害了自己,最后空手未得,后悔一生。小到个人,大到民族,皆需警惕。
惟利是逐 〖解释〗指惟利是视。
惟利是营 〖解释〗指惟利是视。
论列是非 〖解释〗论:评论;列:列举。罗列事实,评论是非。
百无是处 〖解释〗犹言一无是处。形容全都是错的,没有一点对的地方。
作如是观 泛指对某一事物作如此的看法。
无间是非 指不分别是非。
惟命是听 叫做什么,就做什么。谓绝对服从。
惟命是从 犹言惟命是听。
惟利是图 一心为利,别的什么都不顾。
惟力是视 谓竭尽己力而为。
唯利是视 亦作“唯利是求”。亦作“唯利是图”。以利为着眼点。谓一心只顾谋取利益。
唯力是视 唯:助词。是:指示代词,复指前置宾语。“唯……是……”是古汉语的一种格式,有强调语意的作用。指在任务重、困难多的情况下,能否达到目的,主要就看自己的力量。后用来指依据自己的力量尽力而为。亦作“惟力是视”、“惟利是视”。
1. 带息的四字词语
带息的四字词语 :
川流不息、
自强不息、
息息相关、
仰人鼻息、
奄奄一息、
偃旗息鼓、
杳无消息、
休养生息、
生生不息、
经久不息、
瞬息万变、
无声无息、
息事宁人、
小道消息、
一息尚存、
姑息养奸、
消息灵通、
金鸡消息、
出作入息、
瞬息即逝、
寻消问息、
息怒停瞋、
摇头叹息、
伏息、
禽息鸟视、
市场信息、
束肩敛息、
悄无声息、
倍称之息、
息黥补劓
2. 第二个字是息第四个字是视的成语川流不息
chuān liú bù xī
解释川:河流。形容行人、车马等象水流一样连续不断。
出处南朝·梁·周兴嗣《千字文》:“川流不息,渊澄取映。”
结构主谓式。
用法多用来形容行人、车马、船只等的来往。有时也可用于其它。一般作谓语、定语、状语。
正音川;不能读作“cuān”。
辨形川;不能写作“穿”。
近义词络绎不绝、接踵而至
反义词水泄不通
辨析~和“络绎不绝”;都有接连不断的意思。但~是比喻性的;除了指人、船、车、马的来来往往;还可指电话、电报等;表示往不同的方向连续不断地前进;“络绎不绝”是直陈性的;一般既可表示来来往往又能表示同一个方向连续不断地行进。
例句每天上下班的时候;人民大街的自行车~。
3. 视有哪些四字词语视而不见、
视同陌路、
熟视无睹、
一视同仁、
高视阔步、
虎视眈眈、
等闲视之、
淆乱视听、
混淆视听、
坐视不理、
视为寇雠、
收视反听、
视其所使、
以郄视文、
相视无言、
目不苟视、
视如己出、
刮目而视、
视如珍宝、
听聪视明、
矫首昂视、
凤叹虎视、
视富如贫、
耳视目听、
目不转视、
视如草芥、
禽息鸟视、
高顾遐视、
鹰瞵鹗视、
越瘠秦视
4. 带有视字的成语带视的成语大全视如己出: 屏息凝视: 越瘠秦视: 瘠:瘦。
看待他人的得失,就像秦国人看待越国人的肥瘦一样。比喻痛痒与己无关眩视惑听: 迷惑人的视听。
雄视一世: 形容称雄于一代。淆乱视听: 视听:看和听。
混淆是非,以扰乱人们的视听。相视失色: 彼此相看,变了脸色。
多形容惊慌、惊诧的情状问安视膳: 每日必问安,每餐必在左。指古代诸侯、王室子弟侍奉父母的孝礼。
惟利是视: 一心为利,别的什么都不顾。惟力是视: 指竭尽己力而为。
唯利是视: 以利为着眼点。指一心只顾谋取利益。
亦作“唯利是求”。亦作“唯利是图”。
唯力是视: 唯:助词。是:指示代词,复指前置宾语。
“唯……是……”是古汉语的一种格式,有强调语意的作用。指在任务重、困难多的情况下,能否达到目的,主要就看自己的力束手坐视: 拱着手,坐着看。
比喻对应当管的事无能为力或不管不问。收视反听: 不视不听。
指不为外物所惊扰。熟视无覩: 视民如伤: 把百姓当作有伤病的人一样照顾。
旧时形容在位者关怀人民。视民如子: 形容帝王、官吏爱护百姓。
视人如伤: 把百姓当作有伤病的人一样照顾。旧时形容在位者关怀人民。
同“视民如伤”。视人如子: 形容帝王、官吏爱护百姓。
同“视民如子”。视如寇仇: 寇仇:仇敌。
看得象仇人一样。视如粪土: 看得如同秽土那样 *** 。
比喻极端蔑视。视如敝屐: 象破烂鞋子一样看待。
比喻非常轻视。视日如年: 指时间虽短,但却感到过得很长。
视远步高: 高视阔步。形容态度傲慢。
视为寇雠: 比喻极端仇视。视微知着: 视险若夷: 走在危险的地方就象走在平地一样。
比喻平安地渡过困境。同“视险如夷”。
视险如夷: 夷:平坦。走在危险的地方就象走在平地一样。
比喻平安地渡过困境。视下如伤: 把百姓当作有伤病的人一样照顾。
旧时形容在位者关怀人民。同“视民如伤”。
视为儿戏: 比喻不当一回事,极不重视。同“视同儿戏”。
视同一律: 指同等看待。视同秦越: 先秦时秦越两国,一在西北,一在东南,相去极远。
后因称疏远隔膜、互不相关为“视同秦越”。视同陌路: 指与亲人或熟人非常疏远。
同“视若路人”。视为知己: 看成好朋友。
视丹如绿: 视死如饴: 指甘心死去。视同拱璧: 看作两手合抱的璧玉。
比喻十分珍贵。视死犹归: 把死看得象回家一样平常。
形容不怕牺牲生命。同“视死如归”。
视死若生: 把死去看做活着一样。形容不怕死。
视若儿戏: 比喻不当一回事,极不重视。同“视同儿戏”。
视财如命: 形容人的吝啬,把钱财看得有如生命一般。视死如生: 把死去看做活着一样。
形容不怕死。同“视死若生”。
视死若归: 把死看得象回家一样平常。形容不怕牺牲生命。
同“视死如归”。视如陌路: 指与亲人或熟人非常疏远。
同“视若路人”。视丹如绿: 丹:红。
把红的看成绿的。形容因过分忧愁而目视昏花。
视如土芥: 芥:小草。看作象泥土,小草一般轻贱。
比喻不放在眼里。视若路人: 看做路上遇到的陌生人。
指与亲人或熟人非常疏远。视同路人: 路人:过路人,指素不相识的人。
看做路上遇到的陌生人。指与亲人或熟人非常疏远。
十目所视: 指个人的言论行动总是在群众的监督之下,不允许做坏事,做了也不可能隐瞒。同“十目所视,十手所指”。
十目所视,十手所指: 指个人的言论行动总是在群众的监督之下,不允许做坏事,做了也不可能隐瞒。帘视壁听: 帘:布帘;壁:墙壁;听:偷听。
指窃听与偷看。形容所得的情况证据不充分虎视鹰瞵: 瞵:注视。
像老虎和老鹰扑食那样贪婪、凶残地盯着虎视鹰扬: 扬:高举,飞起。像老虎那样雄视,像老鹰那样飞翔天空。
形容人很有威仪眈眈虎视: 眈眈:注视的样子。像老虎那样凶狠地盯着视如敝屣: 敝屣:破鞋子。
象破烂鞋子一样看待。比喻非常轻视。
自视甚高: 把自己看得很高(多指身分,学识等)。正视绳行: 谓言行正直。
坐视成败: 对别人的成功或失败取旁观态度。众目共视: 所有人的眼睛都看到了。
形容非常明显。同“众目共睹”。
一瞑不视: 瞑:闭眼。闭上眼睛,不再睁开。
指死亡。也指逃避现实。
也可形容不怕牺牲。烟视媚行: 烟视:微视;媚行:慢行。
形容害羞不自然的样子。鹰扬虎视: 象鹰那样飞翔,如虎一般雄视。
形容十分威武。鹰视狼步: 象鹰那样看东西,象狼那样走路。
形容为人阴险狠毒。一暝不视: 闭上眼睛,不再睁开。
指死亡。以郄视文: 从缝隙里看杂色文。
比喻见识浅陋狭隘。郄,通“隙”。
鹰瞵鹗视: 鹰、鹗:两种猛禽;瞵:眼光闪闪地看。形容用凶狠的目光盯视着。
鹰瞵虎视: 像鹰和虎一样凶狠贪婪地注视着。形容心怀不善,伺机攫取。
鹰视虎步: 象鹰那样看东西,象老虎那样走路。形容为人阴险狠毒。
鹰视狼顾: 形容目光锐利,为人狠戾。鹯视狼顾: 指如同鹯狼视物。
形容目光贪婪。以正视听: 为保证事实的正确理解相视而笑,莫逆于心: 莫逆:彼此情投意合,非常相好。
形容彼此间友谊深厚,无所违逆于心。相视而笑: 双方互相看着,发出会心的微笑。
形容二者情合意洽的情态。相视莫逆: 莫逆:彼此情投意合,非常相好。
形容彼此间友谊深厚,无所违逆于。
5. 含视字的成语有哪些成语有哪些视而不见、
视同陌路、
熟视无睹、
虎视眈眈、
等闲视之、
淆乱视听、
混淆视听、
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高视阔步、
一视同仁、
相视无言、
听聪视明、
禽息鸟视、
视如珍宝、
高顾遐视、
目不转视、
视其所使、
虎视耽耽、
视为寇雠、
凤叹虎视、
矫首昂视、
收视反听、
目无流视、
视富如贫、
以郄视文、
越瘠秦视、
坐视不理、
近视看匾、
十目所视
惟命是从 [wéi mìng shì cóng]
生词本
基本释义
犹言惟命是听。指绝对服从。
成语接龙
从容不迫 迫不可待 待贾而沽 沽誉买直 直言取祸 祸近池鱼鱼大水小 小题大做 做张做致 致之度外 外刚内柔 柔而不犯犯颜苦谏 谏尸谤屠 屠所牛羊 羊羔美酒 酒有别肠 肠肥脑满满载而归 归真反璞 璞玉浑金 金针见血 血战到底 底死谩生
惟力是视 [wéi lì shì shì]
生词本
基本释义
指竭尽己力而为。
成语接龙
视微知着 着书立说 说白道绿 绿衣黄里 里应外合 合胆同心心如刀搅 搅海翻江 江翻海沸 沸沸扬扬 扬武耀威 威风祥麟麟角凤嘴 嘴甜心苦 苦尽甘来 来者勿拒 拒谏饰非 非同小可可心如意 意前笔后 后车之戒 戒备森严 严阵以待 待时守分
视如己出:
屏息凝视:
越瘠秦视: 瘠:瘦。看待他人的得失,就像秦国人看待越国人的肥瘦一样。比喻痛痒与己无关
眩视惑听: 迷惑人的视听。
雄视一世: 形容称雄于一代。
淆乱视听: 视听:看和听。混淆是非,以扰乱人们的视听。
相视失色: 彼此相看,变了脸色。多形容惊慌、惊诧的情状
问安视膳: 每日必问安,每餐必在左。指古代诸侯、王室子弟侍奉父母的孝礼。
惟利是视: 一心为利,别的什么都不顾。
惟力是视: 指竭尽己力而为。
唯利是视: 以利为着眼点。指一心只顾谋取利益。亦作“唯利是求”。亦作“唯利是图”。
唯力是视: 唯:助词。是:指示代词,复指前置宾语。“唯……是……”是古汉语的一种格式,有强调语意的作用。指在任务重、困难多的情况下,能否达到目的,主要就看自己的力
束手坐视: 拱着手,坐着看。比喻对应当管的事无能为力或不管不问。
收视反听: 不视不听。指不为外物所惊扰。
熟视无覩:
视民如伤: 把百姓当作有伤病的人一样照顾。旧时形容在位者关怀人民。
视民如子: 形容帝王、官吏爱护百姓。
视人如伤: 把百姓当作有伤病的人一样照顾。旧时形容在位者关怀人民。同“视民如伤”。
视人如子: 形容帝王、官吏爱护百姓。同“视民如子”。
视如寇仇: 寇仇:仇敌。看得象仇人一样。
视如粪土: 看得如同秽土那样***。比喻极端蔑视。
视如敝屐: 象破烂鞋子一样看待。比喻非常轻视。
视日如年: 指时间虽短,但却感到过得很长。
视远步高: 高视阔步。形容态度傲慢。
视为寇雠: 比喻极端仇视。
视微知着:
视险若夷: 走在危险的地方就象走在平地一样。比喻平安地渡过困境。同“视险如夷”。
视险如夷: 夷:平坦。走在危险的地方就象走在平地一样。比喻平安地渡过困境。
视下如伤: 把百姓当作有伤病的人一样照顾。旧时形容在位者关怀人民。同“视民如伤”。
视为儿戏: 比喻不当一回事,极不重视。同“视同儿戏”。
虎
虎属哺乳动物、猫科虎属。迄今已确认的八个老虎亚种:
孟加拉虎:分布于印支半岛,估计种群数量约有3,060至4,735头。
西:分布于土耳其、亚洲中部及西部,现已绝种。
东北虎(又称西伯利):分布于中苏边境的黑龙江及朝鲜一带,估计种群数量约有437至506头。
爪哇虎:分布于印尼爪哇,现已绝种。
华南虎:分布于华中地区的南部,估计种群数量约有20至30头。
巴厘虎:分布于印尼巴厘岛,现已绝种。
苏门答腊虎:分布于印尼苏门答腊,估计种群数量约有400至500头。
东南:分布于东南亚大陆地区,估计种群数量约有1,180至1,790头。
老虎头及身体全长:1.4至2.8米;尾长:0.6至0.9米。东北虎是现存体积最大的猫科动物:雄性体重约180至306公斤,雌性体重约100至167公斤。老虎的栖息地多样化,茂密的植被、足够的猎物及水源是老虎最重要的存活条件。
老虎属食肉动物,捕猎多种类的动物为食粮,一般习惯在黎明至日落期间捕食,主要以大型哺乳动物如猪、鹿、羚羊、水牛及印度野牛为食物。老虎能捕食比本身体型更大的猎物,一头重约一百至二百五十公斤的老虎可捕猎一头重达九百公斤的印度野牛。野外的老虎每一次能进食四十公斤的肉类,在未受骚扰的情况下,它们一般在捕获猎物后的三至六天内重返捕猎地点享用剩余的美食,直至食物所余无几才罢休。
老虎是捕猎能手,但捕捉猎物时往往有九成机会失手,由此可见,在自然条件下,老虎并不会导致猎物绝种,更不会对猎物的群落数量造成任何重要的影响。然而,随著人类不断破坏老虎的栖息、砍伐及烧毁植物,及捕杀老虎赖以维生的动物,老虎的存活遂备受威胁。
老虎在三至六岁开始繁殖,全年也可进行交配,但主要集中在十一月底至四月初,怀孕期约需一百零三天,每次可生产二至五头幼雏。雌老虎每两年至两年半繁殖一次,并须肩负哺育幼雏的责任,小老虎在十八至二十八个月后便可开始独立生活。迄今寿命最长的野生老虎约有十五岁半,人工饲养的最多可长至二十六岁。
老虎的分布范围可按栖息地及猎物的分布情况而不同,以印度的分布地为例,面积只有五百至一千平方公里,范围最大的分布地位于西伯利亚东部,约有一万零五百平方公里。
老虎跟其他猫类不同之处,在于它们善于游泳,以往曾录得一头老虎游泳长达二十九公里。
本世纪初,全亚洲相信共有十万头老虎,但其后数量便缩减达九成之多,迄今只余下少于七千头野生老虎。捕杀老虎作商业用途、其食物数量减少以及栖息地丧失,均是老虎面对的主要威胁。老虎的将来系于现有的栖息地能否得以保存,及人类可否全面遏止非法捕杀的危机。
一直以来,猎人为搜集虎皮、制做标本及装饰物而不断猎杀老虎,也有以老虎身体部分研制中药材。十九世纪末及本世纪初,射杀老虎更成为一项运动,一九一一年,短短十一天内在尼泊尔便有三十九头老虎被同一群人射杀。在中国,老虎被视为“害兽”,“除害”更可获赏金。由四十至七十年代三十年间,共有三千头华南虎因而被猎杀。以往,获取虎皮是老虎被杀的主要原因,近年杀虎却是为了获得虎骨制药,杀虎取骨的问题备受各方面的关注。
以往,传统中药业认为老虎身体各部分也可入药作医疗用途,惟至今大部分入药用途也不再通行,近年中医主要使用老虎的肱骨作为医治风湿的药物,同时,虎骨捣碎成粉末可制成药丸、膏药或浸制虎骨药酒。自一九九三年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已删除以虎骨入药。然而,含虎骨的药物仍在不少亚洲、欧洲及北美国家广泛出售。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世界自然基金会赞助举行一个突破性的会议,席间***了传统东亚药业人士、药商及研究学者,与环保人士共同商议在东亚药业中,使用其他动物骨骼取代虎骨的情况。会上研究人员就多个野生及饲养品种虎骨的功效进行阐释,并期望中国能尽快以其他材料取代虎骨,然而,取代的物料必须避免危及另一种野生动植物。
打击老虎身体部分非法贸易活动的最有效方法是提高使用者的保护意识。使用者认识到贸易限制后,便须遵守有关法例。首先需要使他们理解老虎身处的状况,鼓励他们加入救虎行列,包括禁上使用老虎身体部分及衍生物。
随著老虎栖息地内的人口不断增加,住宅、农业及其他人类活动促使老虎的栖息地减少。不仅面积缩减,甚至以往的野生地区也变得零散不全,难以作为老虎栖息地。现时,全球五千至七千头老虎分散为超过一百六十个细小群落。部分分布地因受人类砍伐柴木及捕猎老虎的猎物而备受破坏,导致老虎的数量可能因不断减少以致无法繁殖。目前,华南虎的栖息地分布零散,虽然已有一些积极的救亡,准备把部分细小的栖息地连系成主要的保护地区,但恐怕仍未能赶及在这些老虎亚种完全绝迹前成功实行。
人类捕猎野生生物,导致老虎的食物减少,对老虎造成严重的威胁,在大型的保护区内情况也不例外。研究显示如每平方公里内猎物数目低于二至五头动物的标准,老虎便难以成功繁衍下去。一九九一年,世界自然基金会资助一项华南虎的研究,结果显示,虽然在保护区内并无老虎被杀,但在区内捕杀猪支及鹿,却对老虎的生存构成威胁。老虎食物数量减少同样是其他保护区内的重要问题。同时,在保护区内放牧家畜,不但导致牲畜与野生生物争夺食物,而且老虎及猎物藏身的植被也大幅减少,这些牲畜也可能间接传染疾病与野生生物。由于老虎的食物减少,老虎的分布便越见零散,随著人类活动影响保护区及邻近地区的生态,老虎的数量也将减少。
保护老虎必须全面遏止捕猎老虎及其身体部分的贸易活动,更须保存现有的老虎保护区。为确保这些美丽的生物能持续繁衍下去,必须扩大保护老虎的行动,识别大型的「老虎保护地点」,包括主要的栖息地及完整的猎物群落是切实执行保护工作的第一步,其后还需要推行创新的管理规划,以平衡地区内居民与老虎两者需求产生的矛盾。凡此种种,均是人类踏入二十一世纪必须面对的重大挑战。
虎是最大的猫科动物。在20世纪,地球上原本还生活着8个虎亚种,但在人类的勤奋捕杀之下,有三个亚种相继灭绝,另几个亚种陷入濒危,其中我国特有的华南虎恐怕已在野外灭绝了。
虎的身型巨大,体长约119-290cm,亚种当中体型以东北虎(P.t.altaica)为最,而苏门答腊虎(P.t.sumatrae)体型则最小。虎的体毛颜色有浅黄、桔红色不等。它们巨大的身体上覆盖着黑色或深棕色的横向条纹,条纹一直延伸到胸腹部,那个部位的毛底色很浅,一般为乳白色。生活在俄罗斯东部和中国北部的东北虎在几个亚种当中体毛最长,那是为了抵挡北地的严寒。一般来说,所有的虎,冬天的毛都会比夏天长,体毛颜色和花纹也会比较浅。虎的头骨滚圆,脸颊四周环绕着一圈较长的颊毛,这使它们看起来威风凛凛。雄的颊毛一般比雌性长,特别是苏门达腊虎。虎的鼻骨比较长,鼻头一般是粉色的,有时还带有黑点。它们的耳朵很短,形状如半圆,耳背是黑色的,中间也有个明显的大白斑。虎的四肢强壮有力,前肢比后肢更为强健。它们的尾巴又粗又长,并有黑色环纹环绕,尾尖通常是黑色的。
虎原本有8个亚种,目前已被人类灭掉3个:
P.t.balica:巴厘虎,印尼巴厘岛,1940年代灭绝;
P.t.sondaica:爪哇虎,印尼爪哇岛,1980年代灭绝;
P.t.virgata:里海虎,里海地区,10 年代灭绝。
剩下的5种虎分布在印度、东南亚、我国以及我国东北-俄罗斯远东地区。总的来说虎是林栖动物,只要不远离水源,它们在林地边缘的沼泽、草原也能适应。在我国,虎有4个亚种生存,即孟加拉虎,主要分布在***南部、云南西部;印支虎,主要分布云南西双版纳、广西西南部;华南虎,我国特有亚种,因此又被称为中国虎,分布于我国南方地区,经过20世纪50-60年代惊天地泣鬼神的打虎运动以后,基本等同灭绝;东北虎,吉林省珲春县。
虎基本上是奉行单身主义的夜行动物,不过在有些远离人类的保护区里,这些家伙们白天也出来溜达。在寒冷的北部居住的虎有时在白天也得出动四处捕食。它们通常捕食大型哺乳动物,包括各种野鹿、野羊、野牛、野猪,有时也捕捉各种小动物,像鸟类、猴子、鱼等等。据说它们连昆虫和浆果也吃,为了帮助消化,它们也会偶尔啃点草。有时饥饿之极虎也会捕食人类家畜,甚至(吃人的虎经常是那些老弱病残,无法对付健康动物的可怜家伙,而这种惨剧通常只有在人类进入虎的领地后才会发生),因此遭到某些人类的憎恨。如果食物吃不完,它们也会把剩下的藏起来,通常是距离水源不远的地方,等过几天再来吃。
尽管虎是独居动物,并有着自己的领地,公虎仍可能常和自己的配偶及孩子们待在一起。成年虎,尤其是同胞兄弟姐妹之间很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未知是否长期性)相互协作,共享收获。虎利用在树干上抓挠以及喷洒排泄物来划分自己的领地范围,一个公虎的领地内可能有不止一只母虎,不过母虎之间的领地未必交叠。公虎对自己的领地严格捍卫,领地面积过大,就难免有人想占便宜。面对***的入侵者,公虎通常是奉行杀无赦政策,而且这样也能减少自己未来的竞争对手。母虎一般没这么无聊,即便它们的邻居死了,它也未必会去开拓疆域。
虎不喜欢炎热的天气,因为它们缺少汗腺,夏季到来之后它们总会四处找树荫躲着。由于游泳技术高超,它们更是十分热爱游水,炎热地区的虎特别喜欢在水塘泡澡嬉戏。不过它们的爬树本领就远比不上游泳技能了,估计这是体型太大太重所致……:S
虎没有固定的繁殖期,不过它们常在每年的11月至次年的4月间四处寻找自己的心上人。这种时候女士可能有好几个倾慕者追求呢,当然,只有比武获胜的一方才能赢得美人的爱情。母虎的孕期大约有93-112天,每次通常产下2-3个宝贝,最多可能会生下7个!宝宝们通常在6-14天后睁眼,20天左右学会走路,5-6个月断奶,长到一岁大的时候就能和妈妈一起了。虽然可以自力更生,孩子们通常还会和妈妈待着,直到2岁左右。东北虎可能成长的比较慢,甚至有年轻的孩子在妈妈身边待四年的记录。一般当妈妈有了另一群宝宝的时候,这些大孩子就会离开母亲了,当然,也有极个别的家伙可能仍然赖着就是不肯走。年轻的母虎一般在36-48个月性成熟,而公虎需要48-60个月。圈养记录中,寿命最长的虎活了26年。
虎在近代是极为倒霉的,人们贪图虎骨虎皮等制品,又因为它们捕食家畜而恶毒地憎恨它们(吃人虎只是极少数)。在过去,人类没多少“改变”自然的能力,特别是没有多少火力强劲的杀伤性武器,所以,虎,以及全球其他七七八八的动物还算生活的安生。到了近代,当人类自封为自然的主人,一切就都改观了…… 以下是5种幸存亚种数量的简单介绍:
华南虎(或所谓的‘中国’虎):1950年前后在野外大约还有4000只,由于被我国认为是危害人们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恶霸动物,因此在1950-60年代人民群众在号召之下对它们疯狂捕杀,男女老幼皆不放过(估计还让个别人致富了一把)。捕杀行动堪称成绩斐然,因为自1990年起在野外就再也没见过华南虎的活体了(基本可算野外灭绝)。加上目前在南非野化留学的三只,如今中国还剩72只圈养华南虎,而它们都是过去6只野生华南虎的后代。由于近亲繁殖严重,圈养华南虎已严重退化,能否在放归后生存很难预料,何况连合适的栖息地恐怕都难以保证。因此,基本可以预料,在不远的将来,所有的中国虎将不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存在,它们将成为自然界的另一个传说。
摘要:“动物不是物”的规定对整个法学界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另有环境学有关动物成为权利主体主张的提出,似乎动物的传统法律地位面临着危机,动物取得人格权,成为权利主体的现实就在面前。真的能够这样吗?其实,环境学的主张并不能等同于法律学的主张,法律人格性保护的扩张无法扩张至动物,奥地利、德国、瑞士等国民法典的修正主旨也不是赋予动物以法律地位。当然,在当前形势下,对动物的法律保护必须加强,在民法中应当将其作为一类特殊的物来对待,在法律规则的适用上应当有别于普通物。
关键词: 动物 法律地位 利益冲突 法律保护
人类对自然无节制的攫取与不合理的利用,导致人类的生存环境日益恶化。特别是为了获取高额的商业利润,人们对野生动物无止境的猎杀行为,已导致许多动物物种的灭绝,而作为生物链的重要一环,大量动物物种的灭绝,必然导致生态失衡,并直接威胁到人类的生存。许多人已意识到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因而,近些年来,纷纷呼吁各国立法者通过立法的方式加强对动物的保护。但在法律上如何才能够更有效的保护动物呢?本来,在传统民法上,动物一直是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看待的。作为一种有体物,动物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只是权利主体支配的对象。一些学者认为,这样规定是很不合理的,因为“从自然的角度看,人并不比动物更优越,在大自然的宴席上,一切存在物都是平等的。一切存在物都有其存在的理由、价值和意义。”
一、对《德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的考证
现行《德国民法典》第90条对“物”的概念的表述是非常明确的,即“本法所称的物为有体物。”依照德国学者的解释,所谓有体物是指除活着的人体之外的,一切为人能够把握的东西。它既包括可交易物,也包括不可交易的公共物。动物作为一种有体物,当然属于民法典所界定的“物”的范畴。 《德国民法典》颁布后的半个多世纪以来,德国民法学界对于该条的规定,并无人提出异议。但自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随着世界范围环境保护保运动的兴起,“动物权利论”的观点开始盛行。这一理论的代表人物美国学者雷根就竭力鼓吹,动物是具有与人类相同的、重视自己生命能力的生物,具有其固有价值和对生命平等的自然权。保护动物权利运动是运动的一部分。 我国台湾学者在探讨这一问题时,也持与德国学者相同的观点。如王泽鉴教授就指出,德国民法增设第90条a款之规定,“旨在表示对有生命之‘物’的尊重,盖以动物与人同为受造者也。在民法上,动物仍属物(动产),惟对动物的支配,应受特别法的规范,受有限制,自不待言。”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无论从德国立法者的立法旨趣来看,还是从德国学者对此条款的解释来看,均没有将动物人格化的意思,更无法得出《德国民法典》的此项修订,就使动物成为有限法律主体的结论。
二、赋予动物主体地位行不通
(一)动物不能成为人类道德的主体
社会学的研究早已表明,道德作为一种调整人们行为的规则,是与特定主体、特定时空乃至特定文化相联系的,不同的群体具有不同的道德。定动物间也存在类似于人之间的行为规则,那么说动物是动物道德的主体,应是无庸置疑的。但动物主体论者所要主张的是“扩展人类的共同体”,要求接纳动物为人类道德的主体或者人与动物间道德的主体。 这就让人不可思议了。动物能够成为人类道德的主体吗?人类能够在人与动物间构建正义的、公平的道德关系吗?如果动物被列入了道德的范畴,成为人类道德的主体,他们就能够[FS:PE]获得拯救吗?
虽然人类的道德确实同中存异,那么能否也在人与动物之间构建求同存异的道德关系呢?尽管人和动物都具有自然属性,但是人的自然属性与动物的自然属性相比较也是不同的,最根本的原因是在于人是有理性的。人的吃穿住行和生育繁殖等生理活动,与动物的同类活动相比,有着天壤之别,在人的这些自然属性中处处渗透、体现着人的理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曾明确指出:“饥饿总是饥饿,但是用刀叉吃熟肉来解除的饥饿,不同于用指甲和牙齿啃生肉来解除的饥饿。” 设一条野狼在人群中间得到了主体般的认同与尊重;那么一个人身处于一群野狼中间,能不能同样得到主体般的认同与尊重呢?人类是地球上已知的最高等的生物,拥有最高级和最复杂的道德,即使人类肯将这些道德“施惠”于动物,恐怕那些动物也难以消受这些“恩惠”。显然,在现阶段,动物与人的本质差异,不会因动物主体论者的美好愿望或坚定信仰而消除,人与动物还难以成为道德的共同体。
退一步讲,泛化的道德能够拯救动物吗?首先,人类能够停止食肉吗?人不过是食物链上的一环,生来是个杂食主义者,在人类放弃食肉之前,“命中注定”人与动物的矛盾永远存在。一些动物主体论者回避了这个严峻的问题;另一些学者则宣扬“素食主义”; 还一些学者则主张用区别对待的做法,野生动物和家养宠物可以作为人类的道德主体,而将“农场里的动物或专为人类提供肉、蛋、乳的动物”排除在道德主体之外。 “素食主义”的观点在实践上显然存在着巨大困难;区分对待的方案虽然具有实用价值,但却缺乏令人信服的理论依据,连这些学者自身也坦承心情很矛盾,因为“把它们排除出去,仅仅基于对人类作为物种之一员这一生物学属性的让步。”
其次,我们必然不能够禁止肉食动物食肉。自然界有自然界的规则,用人类的眼光来考量,不妨也可以称为“道德”。如此,则狮子有狮子的“道德”,羚羊有羚羊的“道德”,人类有人类的“道德”。“但是,在每个地方都存在道德的同时,并不是每个地方都存在同样的道德” 。在处理人与动物的关系问题上,我们究竟应当适用谁的“道德”?“主体吃主体”的判断,无论是在情感上还是逻辑上,都是我们所无法接受的。我们无法把动物提升到人的境界,所能作的恐怕只有将自己降低到动物的境界。问题是即使适用动物的道德,依然也存在无法解决的难题。狮子的“道德”与羚羊的“道德”恐怕也是水火不容吧?
(二)动物也不能成为有限的法律主体
动物主体论者还从权利进化论角度出发,认为法律权利的主体是在不断扩大的,如奴隶、子女、黑人、妇女等都是逐渐从客体上升为主体的,因而,动物也可以成为法律主体,而其行为能力的欠缺问题,可以通过监护制度来补救,例如为动物设定保护人或代理人。 但是,“若为保护生态和自然环境,一下子给予它们完全的法律人格,那也无异于束手***。这意味着,虽然赋予生态、环境、自然以法律人格,也只能是准主体资格或限制的法律人格” ,换言之即“有限的法律主体”。
所谓“有限”的法律主体,依据动物主体论者的主张,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主体权利范围的有限性。即动物只享有某些种类的权利,如生存权、生命权等,而选举权、被选举权等则专属于人类。二是主体范围的有限性。即野生动物与宠物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而其他动物还是应当安心充当客体。对此,笔者不禁感到困惑:为什么同为动物,一部分动物可以成为与人平起平坐的法律主体,而另一部分却只能成为受人支配的客体呢?这与动物主体论者一贯宣扬的平等观念岂不相矛盾吗?显而易见,这是在该理论[FS:PE]无法解决实际的问题时,动物主体论者不得不作出的一种无奈妥协。同时,动物主体论者主张赋予动物以有限的权利,那么动物如何行使来行使这些权利?有些学者提出,应建立相应的动物利益代表机构。即为动物设立监护人,由动物监护人来行使动物所享有的权利。如果说,这种设想对于家养动物还较为可行的话,那么对于数量庞大、种类繁多的野生动物,又该如何设定监护人呢?是为每一个动物设定一位监护人?还是为每一种动物设定监护人呢?这样庞大的社会成本可行吗?同时又怎么能够保证监护人的行为符合被监护动物的利益呢?
(三)法律是人的法律
从法律发展史考察,权利主体的范围确实是在不断扩大的,它从部分自然人发展到所有自然人,但是这些主体具有共同的特征是他们都具有理性。理性或运用理性来正确地认识和应用自然规律,在行动中运用理性来制定、确定目标,并在自然界上打下人类意志的烙印,这是人的实践和动物活动的根本区别,也是人的本质的一个重要方面。毕竟,“迄今为止,只有人打破了自然的进程,将自己的意志加在了自然之上;他在自然界发展的各种可能性当中进行选择,让自然按照有利于自身的方向发展”。 马克思说:“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就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好了。” 人和未成年人虽然暂时没有理性,但是人可以被治愈,从而恢复理性;未成年人可以被教养,从而培育出理性。而动物由于选择了不同于人类的进化道路,是永远也不可能进化到人类理性水平的。因而,动物不可能理解作为人类高度文明成果的法律。而被自己不知道的法律统治,对动物来说恐怕也是一件痛苦的事情。动物既不能参与法律的制定,也无法得知法律的内容,那么即使赋予其主体地位,又有什么实际的意义呢?法律是人制定的、调整人类行为的规则。“法律实施的目的,是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归属于国家的统治之下” 。法律是人的法律,这个道理是如此朴实,以致于有时人们竟会忘记了它的存在。
三、对动物保护的立法思考
我们并不反对给予动物以法律保护;相反,在人类生存环境日益恶化的今天,为了维护生态平衡,我们认为,各国的立法都应加大对动物保护的力度。但利用法律手段对动物予以保护,必须遵循法律自身的规律,必须有相应的法理基础加以支撑,否则,人们良好的愿望就可能无法变成可操作的法律规范。以下我们想从两个方面就立法如何保护动物问题,谈一点意见。
(一)动物保护的法理基础
只要稍加思索就会发现,对动物的保护绝不只是因为动物自身的身份。利益是法律的产生之源,法律命令源于各种利益冲突。利益以及对利益所进行的衡量,是制定法律规则的基本要素。 动物保护立法是各种利益冲突的产物。这种利益冲突,从大的方面讲,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由于动物的多重价值而引发的利益冲突;另一类则是由于多极主体利益分配而引发的冲突。动物保***的出台,就是基于上述两类冲突。
动物对于人类而言具有多重价值。“以人为尺度,自然界的价值可以分为两类:①它的商品性价值,即它作为生产性资产的价值;②它的非商品性价值,如它的生态价值、美学价值和价值、科学价值和精神价值等。” 动物特别是野生动物,作为自然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们对于人类的价值是多方面的,以往人们更重视动物的商品价值,但是随着环境的日益恶化和科学的发展,使得人们认识到人类的长远发展必须建立在人与自然的和谐基础上,“以单一经济私利为基础的自然保护系统,是一个没[FS:PE]有希望的不平衡系统。” 我们已经逐渐认识到了人与动物的相互依存关系,动物不仅仅可以作为商品满足人类的经济需要;动物的非商品价值在当前更值得我们珍视和保护。
人对动物的保护,还涉及到多极主体利益的兼顾与平衡问题。社会的发展,使得人们认识到,平等的多极主体均对动物享有多重的利益,而不同主体的利益之间又存在着激烈的冲突。作为多极主体的人都有生存与发展的权利,而作为人类生存环境的地球只有一个。因此, 人们提出了可持续发展原则,而所谓可持续发展就是“即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 可见,对自然的保护并不是为了自然的什么价值主体地位, 当然也不是为了动物的主体地位,而是为了作为多极主体的人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这就是人与自然关系的本质。 而“我们之所以这样做(保护自然),最终是出于对人类全局的、长远的生存利益的终极关怀” 。
由于人们对于动物的商品价值和非商品价值的取舍存在冲突;当代人的利益与后代人的利益存在冲突。各种各样的利益冲突导致了动物保***的出台。借助于上述利益冲突理论,就可以更好的理解与解释我们为什么要保护野生动物,为什么要对动物区别对待,为什么要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往人们过于重视动物的商品性价值,而忽视了其非商品性价值;过于看重当代人的利益而忽略了后代人的利益,对自然界的生物(包括动物和植物)取了无节制的征服、支配、掠夺、占有和挥霍的态度。表现在行动上就是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强调发展速度和数量,而忽视了对的保护和污染防止。我们虽然在这一过程中取得了无数次胜利,但是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今天,我们有必要纠正自己的过错,但“纠枉”不必“过正”,须知“过犹则不及”。现在,我们只要全面的认识动物的价值,注重代际利益的兼顾与平衡,据此合理的对待动物就足够了,而不必枉费心机的将动物提升为法律上的主体。
(二)民法上可以将动物归类为特殊物
在民法上,自罗马法以来,对物的划分,历来就有普通物与特殊物、可交易物与不可交易物的区别。 当人类需要对某些物给予特殊保护时,完全可以通过立法的方式,将其列入特殊物或不可交易物的范畴,而不必将其升格为法律主体。这是人类现有的立法技术完全可以达到的。同时,民法上关于特殊物的规定,并非动物一种。动物作为物的一种,也有其特殊性,不同于普通物,立法如果将其作为特殊物看待,对人类支配动物的行为加以严格限制,并制定特别的规则(如《动物保***》)对动物加以特殊的保护,那么,人与自然的和谐就能够达到。但这样的特别立法保护,并不必然以动物的人格化、主体化为代价。在法律上,我们说,动物仍然是物,只不过是一种特殊物而已。
我国目前尚未制定民法典,因而对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问题尚缺乏一个原则性的规定。但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第127条关于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规定,是将动物作为物看待的,1988年颁布的《野生动物保***》也是将动物视为一种特殊物而予以保护的。笔者以为,上述立法对动物的定位是正确的,应当予以坚持。
目前,我国立法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
1.民事立法对动物的定位缺乏明确的规定,这是引起学术界对动物法律地位争议的主要原因。在今后出台民法典或物权法时,笔者以为,应当以法条的形式明确规定:“动物为特殊物,对于动物的支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应当优先适用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现行动物保***规对[FS:PE]动物的保护范围还过于狭窄,许多珍稀动物还不能做到在任何环境下都得到应有的保护。事实上,由于生存环境的不断恶化,诸如白鳍豚、大熊猫、蒙古野马等珍稀动物,在野外环境下已缺乏应有的种群繁殖能力,不得不借助于现代科技手段进行人工繁殖。如果我国的动物保***规只保护野生状态下生长的动物,而对人工环境下生长的、具有延续物种意义的动物不予保护,那么仍然无法防止某些人在动物园等非野生场合对此类动物的残害行为,而此类物种的灭绝,从生态学的角度讲,将是不可挽回的损失。
3.我国现行立法对动物的保护力度还不够,这是导致对动物的滥捕滥杀行为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从兼顾动物对人类不同利益的角度出发,我国立法应当将动物分为禁止交易物、限制交易物和可交易物,对于不同范畴的动物,取不同的保护手段。对于列入禁止交易物范畴的动物,不得基于任何商业目的而捕杀、买卖或对动物实施残害行为,否则,将给予严厉的惩罚;对于列入限制交易物范畴的动物,虽然不禁止商业交易行为,但此类动物只可用于观赏目的,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和美学需求,但不得对之实施宰杀、残害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对于列入可交易物范畴的动物,人类尽可享受其本身具有的商业价值。至于哪些动物应当归入何种物的范畴,相信我国的立法者通过与动物学专家、学者的密切合作,在立法技术上是完全可以做到的。同时,我国立法从交易的角度对动物所作的分类,只具有相对的确定性。随着生态环境的不断变化和动物种群的盛衰增减,立法者在立法上应当及时调整可交易动物的范围,以达到通过法律手段维护生态平衡的目的。
在我国的民事立法将动物定位为特殊物的同时,如果相关的特别法能在以上三个方面作出修订,那么不仅无须通过改变动物的客体地位,就可以实现对动物更全面的保护,而且人类对动物的多重价值和利益也可以得到较好的满足。
1、苍蝇与照相机
苍蝇的复眼结构启发了人类,使人类发明了一次能拍摄1000多张晰照片的蝇眼照相机。防水自洁产品,来自于莲叶效应,这些莲叶表面具有微米级的突起细胞,细胞上又覆盖着一层纳米级的蜡状结晶,这些结构使得莲叶具有疏水性,出淤泥而不染。事实上,人们取材于生物的结构与功能的发明还有更多。
2、头列车与翠鸟
1964年,在东京奥运会开幕前,日本推出了世界第一列头列车,这是当时最快的列车之一,时速能达到210千米,当时欧洲火车的最快速度为每小时160千米,头列车的成功运行,重新推动了世界各国修建高速铁路的兴趣。所以,今天高速铁路系统如此发达,还得感谢日本当年的这一发明。
当时设计头列车的工程师也是鸟类观察员,他想到了翠鸟。翠鸟时,会从阻力较小的空气中冲入阻力较大的水中,也会经历阻力的急剧变化,却只溅起很小的水花。奥秘就在于翠鸟拥有一个流线形的长长尖喙,越靠近脸部,喙越宽,这样水流可以顺畅地向后流动。
3、鱼和汽车
在中国的高速路上,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千米时,同车道的车就得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而低于这一车速时,最小间距要保持在50米以上。然而,在大海中,高速行进的鱼群,可不需要这样。鱼儿们彼此挨得非常近,还会模仿周围鱼的动作,保持集体同步运动,它们怎么就不担心撞车呢?
这是因为鱼能凭借长测线器管察觉出周围水压的微小变化。这种线型的传感器非常灵敏,能够将环境变化信息,迅速传递到中枢神经系统,使鱼迅速反应。鱼的这项高超本领启发了日本科学家们,他们发明了叫做EPORO的机器人。
4、蝴蝶启发了电子阅读
电子阅读器改变了大家的阅读方式。这些设备电力持久,存储量大,方便携带,人们不需要去图书馆,就能阅读海量书籍。然而,目前为止,大多数的电子阅读器还需要内嵌LCD灯发光,屏幕文字色彩单调,而且在耀眼的阳光下,往往没法阅读。
不过,现在这些问题已经迎刃而解。高通推出了一款显示屏,它不仅可以让你在阳光下阅读显示屏,并且屏幕色彩缤纷,能够充分还原画面的颜色。而研究者们的灵感来源正是蝴蝶。
5、壁虎的脚与胶粘剂
1968年,在美国3M公司工作的工程师史宾塞·席佛试图研发一种强力粘剂,最终他发明了一种粘性非常弱的粘合剂,这种粘合剂能重复粘贴,还不会留下痕迹。随后,另一位3M公司的工程师将这种粘合剂与纸条结合,第一个便利贴诞生。
然而,自此之后,粘合剂的技术并没有根本性的进步,如何将两件物品长久地黏在一起,对于人类来说依旧是个难以解答的谜题。不过,壁虎显然不会为这件事头疼,它们轻松地飞檐走壁,即便物体表面多么光滑,它们也能牢牢黏住。
而奥秘就在于它们的脚底有几百万根次纳米级的细毛,能操纵负电子和正质子之间的引力,利用分子间作用力粘贴在物体表面。所以壁虎不用用力抓物体表面,并且脚一挪开,就能去除粘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