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阿贵是谁提出的,法不阿贵是谁写的

tamoadmin 成语出处 2024-07-30 0
  1. 在我国古代是谁最早提出“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2. 法不阿贵绳不绕曲这是什么中的一句话
  3. 集大成者韩非的《韩非子》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的意思是:释义是法律不偏袒有权有势的人,墨线不向弯曲的地方倾斜。指法律应公平公正,一视同仁。

1、读音:fǎ bù ē guì,shéng bù náo qū

2、出处:出自战国末期思想家韩非创作的一篇散文《韩非子·有度》,“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辟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法不阿贵是谁提出的,法不阿贵是谁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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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法令不偏袒权贵,墨绳不迁就弯曲。法令该制裁的,智者不能逃避,勇者不敢抗争。惩罚罪过不回避大臣,奖赏功劳不漏掉平民。

扩展资料:

法律不屈从迁就地位高的权贵者,就如同拉直的绳子没有弯曲一样。这句话道出了法治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法律面前平等。战国末年,封建地主阶级是政治上的统治者,也是特权阶层。韩非一反儒家刑不上大夫的观念,提出执法必须公正严明,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在当时是难能可贵的,对今天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无借鉴意义。

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让法治成为共同价值和信念,坚持法律面前平等,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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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古代是谁最早提出“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韩非在其法学思想理论中,第一次主张明确提出了“法不阿贵”的思想,主张“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这是对中国法制思想的重大贡献,对于清除贵族特权维***律尊严,产生了积极的影响。,“犯法为逆以成大奸”的,全都是那些“尊贵之臣”,而真正受到刑罚惩办的,却是普通百姓。因而,百姓无从申诉而绝望,大臣们却可继续勾结,肆无忌惮地做坏事。鉴于此类大量的历史教训,他坚决主张“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强调“法不阿贵”。”当然,新兴地主阶级提出“刑无等级”原则的目的,主要是限制和取消奴隶主贵族的法律特权,并不是废止一切等级制度,但是,这种“平等适法(君主不在次列)”的理念是对西周以来“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彻底否定,具有历史进步性,它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为后世人们反抗法外特权奠下了一定的理论基础,蕴涵了“法律面前平等”法治思想的启蒙火花。

法不阿贵绳不绕曲这是什么中的一句话

在我国历史上的儒家以及道家学说中,强调的都是自我约束,但是忽略掉了人性的弱点,那就是人的自觉性是非常不稳定的。所以当社会的秩序与人自私的本性发生碰撞的时候,就需要法律来约束。而在我国古代早就已经出现了法律,但是在古代权力至上的社会中,很多达官贵族的子弟犯了法却可以逍遥法外。那么是谁最早提出来“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而在我国古代最早提出“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人是韩非。韩非将之前的法家思想进行了总结,认为国家想要强盛,那么就需要君主善用权术,臣子就必须遵从法律,因此他主张君主要依法治国,并且特别强调使用“严刑”“重刑”来让臣子臣服。?

韩非在战国时期,第一次提出了“法不阿贵”的思想,也就是后人所说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一观念是非常难得的。可以说这在封建社会中是一个重大的突破,尤其是在当时的封建统治者,提倡的都是儒家的仁、义、礼、智、信来对百姓进行教化,可是忽略掉了国家社会的安定更需要法律的支持和维护。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家学***中的韩非就提出了这一想法,并且还成为了“帝王之学”的创始人。?

所以韩非这样的人物在古代是非常有智慧和勇气的,因为他能在封建社会这样的牢笼下,主张这样的思想是非常不容易的。

集大成者韩非的《韩非子》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出自《韩非子·有度》。这句话的意思是:法律不会阿谀权贵,墨线不会向弯曲的地方倾斜。“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强调法律的公正无私,对所有人都适用,一视同仁。

《韩非子》的介绍

《韩非子》是法家经典著作,全书共五十五篇,战国时期思想家、法家韩非的著作总集。全书运用大量浅显的寓言故事和历史知识作为论证资料,说明抽象的道理。

《韩非子》的核心思想是以君主专制为基础的法、术、势结合思想,秉持进化论的历史观,主张极端的功利主义,认为人与人之间主要是利害关系而仁爱教化辅之,强调以法治国,以利用人,其中经典篇目有《内外储说》、《说林》、《喻老》、《十过》等。

韩非子的介绍

韩非子是战国末期韩国新郑人,是战国末期法家代表人物,著有《孤愤》《五蠹》《内储说》《外储说》《说林》《说难》等文章,后编纂成《韩非子》一书。韩非的政治理想是建立一个统一的君主集权的封建国家,韩非主张尊君卑臣,改革图治,变法图强,提出了“不期修古,不法常可”的观点,主张“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

集大成者韩非的《韩非子》

《韩非子》是我国战国末期韩国法家集大成者韩非的著作。《韩非子》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法不阿贵”的思想,主张“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这是对我国法制思想的重大贡献,对于清除贵族特权、维***律尊严,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约公元前281年,韩国国君歇的妃子生下一个儿子,取名韩非。韩非从小就聪明好学,后来拜著名的荀子为师,学习各种经论。他虽师奉荀子,但思想观念却与荀子大不相同,他没有承袭荀子的儒家思想,而是在当时新的历史形势下,顺应时代发展的需求,“喜刑名法术之学”,并“归本于黄、老”,继承并发展了法家思想,成为当时法家之集大成者,被人们尊称为韩非子。

当时,韩国是“战国七雄”最弱小的国家,韩国邻近的秦国非常强大,为此韩国饱受秦国的威胁。再加上此时的韩王安个性懦弱,落入重臣之手,国内外形式都十分危急。

韩非眼见韩国国力日趋衰弱,内心非常着急,他便吸收了儒、道和法家商鞅的学说,提出一套要把君主的权威提高到绝对的地位的理论。他多次向国君上书进谏自己的这套治国理论,然而国君对他的进谏置若罔闻,始终都没纳。

韩非大失所望,在悲观失望之余,他从“观往者得失之变”之中探索变弱为强的道路,并写了《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十余万言的著作,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他的法治思想,抒发了自己忧愤孤直而不容于时的愤懑。

韩非写的这些著作流传到秦国后,秦国国君嬴政读后大加赞赏,佩服地说:“寡人如果能见此人,与其同游谈论一番,那就是死也都无憾了!”

嬴政对《五蠹》和《孤愤》推崇备至,仰慕已极,但却不知这两篇文章的作者是谁。有一天,嬴政问国相李斯知不知道这两篇文章的作者是谁,李斯便告诉嬴政是他同学韩非的著作。

嬴政一听非常高兴,他马上说:“你把你这个文斐然的同学叫到秦国,让他做我的门客吧。”

李斯说:“大王,韩非是韩国的公子,是韩国上任国君歇的儿子,这任国君安的弟弟,韩国怎么肯让他来为秦国出力呢?”

嬴政想了想说:“韩非这么有才华,让他留在韩国,我岂不是多了一个强劲的对手!我一定要把他弄到秦国来,我一定要见见这个了不起的大才子。”

为了见到韩非,嬴政便急切下令攻打韩国。韩国国君安本来一点都不重视韩非,也从不任用他,但在这种形势急迫的情况下,不得不起用韩非,并派韩非出使秦国求和。

嬴政见到韩非十分高兴,他本来想重用韩非。国相李斯和上卿姚贾怕韩非取代了他们的位置,便极力在秦始皇面前诽谤韩非。嬴政听信了他们的谗言,即不信任韩非,也没有重用他。

后来,韩非去世后,当时各国国君与大臣竞相研究其著作《韩非子》,嬴政在《韩非子》的思想指引下,完成统一六国的帝业,做了始皇帝,号称秦始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