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于:比。
先将“于”字主要的用法介绍一下:
“于”是介词,总是跟名词、代词或短语结合,构成介宾短语去修饰动词、形容词,表示多种组合关系。
(一)、引进动作的时间、处所、范围、对象、方面、原因等,视情况可译为“在”“在……方面”“在……中”“向”“到”“从”“自”“跟”“同”“对”“对于”“给”“由于”等。如:得复见将军于此。(《鸿门宴》)于其身也,则耻师焉……(《师说》)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寡人之于国也》)
(二)放在形容词之后,表示比较,一般可译为“比”,有时可译为“胜过”。例如:良曰:“长于臣。”(《鸿门宴》)
(三)、放在动词之后,引进行为的主动者,可译为“被”,有时动词前还有“见”“受”等字和它相应。例如:李氏子蟠,……不拘于时。(《师说》)
什么用法要根据上下文判断,这里是拿人的死和泰山和鸿毛分别作比较,自然翻译为“比”。
全句翻译为:人本来都有死亡的结局。有的人的死(的价值)比泰山还重,有的人的死(的价值)却比鸿雁的羽毛还要轻。
于的意思是“比”的意思。状语后置。人总会死,有人的死比泰山还重,有人的死比羽毛还轻。是说有人死得其所有价值,有人的死无足重轻,没有意义。
出自写史记的司马迁的《报任少卿书》,原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其次不辱理色,其次不辱辞令,其次诎[屈]体受辱;其次易服受辱,其次关木索,被菙楚受辱,其次剔毛发,婴金铁受辱,其次毁肌肤,断肢体受辱,最下腐刑极矣。”
"人固有一死, 或重于泰山, 或轻于鸿毛"。是***在《为人民服务》 一书中用这句话赞扬张思德是为人民服务而牺牲,其死重于泰山,进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战士要向张思德学习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于字有10种解释,具体如下:
1.介词,在,如“生于北京”。
2.到,如“荣誉归于老师”。
3.对,如“勤于学习”。
4.向,如“出于自愿”。
5.给,如“问道于盲”、
6.自,从,如“取之于民”。
7.表比较,如“重于泰山”。
8.表被动,如“限于水平”。
9.后缀,在形容词后,如“疏于防范”,在动词后,如“属于未来。
10.姓。
于拼音:yú,注音:ㄩˊ,部首:二部,部外笔画:1画,总笔画:3画,五笔:GFK
仓颉:MD,郑码:ADVV,四角:10400,结构:单一,电码:0060,区位:5158
统***:4E8E,笔顺:一、一、丨
扩展资料汉字演变:
相关组词:
1.对于[duì yú]?
引进对象或事物的关系者:~公共财产,无论大小,我们都应该爱惜。大家~这个问题的意见是一致的。
2.由于[yóu yú]?
表示原因或理由:~老师傅的耐心教导,他很快就掌握了这门技术。
3.于是[yú shì]?
连词。表示后一事接着前一事,有时表示因果关系:经过学习,大家懂得了搞好绿化工作的重要性,~掀起了植树造林新***。
4.等于[děng yú]?
某数量跟另一数量相等:三加二~五。
5.属于[shǔ yú]?
归某一方面或为某方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人民。
6.终于[zhōng yú]?
表示经过种种变化或等待之后出现的情况:试验~成功了。身体~强壮起来。她多次想说,但~没说出口。
一、于:即比较,比泰山重,比鸿毛轻
二、整句翻译:人本来就有一死,但有的人死得比泰山还重,有的人却比鸿毛还轻,这是因为他们生存所追求的东西不同啊!
三、原文出自司马迁《报任安书》
事未易一二为俗人言也。仆之先人非有剖符丹书之功,文史星历近乎卜祝之间,固主上所戏弄,倡优畜之,流俗之所轻也。***令仆伏法受诛,若九牛亡一毛,与蝼蚁何异?而世又不与能死节者比,特以为智穷罪极,不能自免,卒就死耳。何也?素所自树立使然。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其次不辱理色,其次不辱辞令,其次诎体受辱,其次易服受辱,其次关木索被箠楚受辱,其次鬄毛发婴金铁受辱,其次毁肌肤断支体受辱,最下腐刑,极矣。传曰“刑不上大夫”,此言士节不可不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