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尊女卑的正确解释,男尊女卑最初的意思

tamoadmin 成语成因 2024-06-21 0
  1. 在古代女子为什么不能有自主空间,为什么要嫁人生子,还要履行三从四德呢
  2. 三从四德是什么?
  3. 对爱人的称呼(夫妻之间应当如何称呼)
  4. 三从四德具体是什么意思
  5. 旧社会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不知道还要毒害我们几代人?
  6. “女子无才便是德”被批在歧视女性,但是上半句是什么呢?
  7. 为什么封建社会男尊女卑?
  8. 古代生孩子为何把男孩叫做添丁女孩叫做添口?

《礼记》被人诟病之一就是男尊女卑,这个在现代看来是如此的不能原谅。在古代也坑了不少女性。所有的人都拿《礼记》来说。比如女人应该“三从四德”呀!比如良好的夫妻应该“举案齐眉”呀,等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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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其实 《礼记》从头到尾没有说男尊女卑,只是说男女需要大防 !《礼记》开篇就说“敖不可长,欲不可从”也就是傲慢不可增长,欲望不可以不加节制。那男女之间的欲望也是欲望。需要加以节制。要不就是“礼崩乐坏”比如齐恒公,他连自己的姐妹和姑妈都不放过,最终导致继承人的兄弟相残,在《礼记》的思想看来就是齐恒公从了男女之欲导致的结果。

男尊女卑的正确解释,男尊女卑最初的意思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说到这里可能有人会反驳“礼记主张一夫多妻”这个没有错吧!确实!它确实在书中提及了一夫多妻的思想,但是并没有提及女卑!这个就需要我们换一个角度思考了,我们先抛弃掉我们的现代思想,单纯的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飞回那个西汉时代。那个时代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呢?是一个战火还没有完全熄灭,根据《汉书》的记载,公元2年西汉的户数为1235.6490万,口数为5767.1401万。也就是不到6000万的人口。换一个方式就是不到现在中国人口的13分之一。而社会的男女比例没有详细的考据,但是据古代打仗征兵之征男丁来看,我想当时的西汉王朝男女应当是失衡的。所以一个男人拥有多个女人是很正常的。但是《礼记》中并没有说男尊女卑。

《礼记》记载“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 是指把礼制仁义作为纲纪,用它来确定君臣名分。专一父子的慈孝,亲睦兄弟的友爱,调和夫妻的感情,并使用礼义来设立制度。它的制定其实有调和夫妻感情的作用

《礼记》中另有记载“四体既正,肤革充盈,人之肥也;父子笃,兄弟睦,夫妇和,家之肥也” 是指四肢正常,皮肤丰润,这是健康的身体;父子忠信,兄弟和睦,夫妇相爱,是健康的家庭;

至于男尊女卑的思想从何而来的,我想应该最最最初是从一句“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但这个也不是男尊女卑的意思啊。咱们剖析来看,这句出自《诗经·小雅》它主要反映的是当时社会的生活和感叹。说到这里就不得不说那时候的战争,先秦时候的战争大部分靠的是男人,而从先秦开始男人是可以凭借军功达到贵族的行列的,那贵族在当时的一个标志就是戴玉。嗯……可能戴的有些像买玉的商人。这个感情有点像我们现在买名牌的思想。拥有名牌好像就是身份的象征。而礼器中有玉那是一种荣耀,是对孩子的一种期望。

反观女子,在先秦时期女子是不打仗的,意味着不可能通过所谓的军功来达到荣耀或者谋生的目的,那女子营生的手段也相对单一,种地要力气,男人最好,打仗要力气,男人也最好。那女子的长处就是技巧, 瓦是纺车上的零件 ,那如果有一手好的女红是可以给女子带来荣耀的,也可以成为谋生的手段。所以!也不存在男尊女卑的思想。

所以最初应该这个锅是班昭的《女戒》“卑弱第一。古者生女三日,卧之床下,弄之瓦砖,而斋告焉。卧之床下,明其卑弱,主下人也。”我觉得可能,也许,大概,班大家把“瓦”这个字给误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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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男权社会中男人们会越来越强调他们的“尊”的地位。所以在《后汉书·梁鸿传》:“为人赁舂,每归,妻为具食,不敢于鸿前仰视,举案齐眉。”出现了奇怪的男尊女卑的现象。如果现在有这样的要求估计会有妹子直接把饭碗掀到男人的脸上。而《礼记》记载“馂余不祭,父不祭子,夫不祭妻”啥意思?不是祭奠的意思,是父亲吃儿子剩余的食物,丈夫吃妻子剩余的食物时,亦不用礼。也就是丈夫是可以吃妻子剩余的的食物的。我估计现在也没几个男人会吃儿子和妻子剩下的食物吧。

而我们常说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很抱歉也不是说女人的。是说男人的!出自《孟子》的《离娄章句上》原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是说舜娶妻的时候没有禀告父母,没有尽到后辈的本分,这个后不是后代,是后辈的本分。

而明清时候对女人变态的“卑”的要求才是真的不讲“礼”!男尊女卑?这个锅不是《礼记》的

在古代女子为什么不能有自主空间,为什么要嫁人生子,还要履行三从四德呢

T的说法,最早来自台湾的女同志运动。  台湾一直奉行儒教,是个传统文化力量非常强大的地方,男尊女卑的思想深入人心。最初浮出水面的女同志,是一些举止打扮甚至思维都非常男性化的女性,这些人,自称为T。T是英文Tomboy的缩写,Tomboy原意是“男子气的女人”,本来并不只是用于形容女同志,但是T被台湾同志用来指代那些男性化的,或者扮演男性角色的女同志(也就是“显性的”女同志)以后,很多人都歪曲了Tomboy的真实词义。  P的说法,一种说法就是婆的意思,这是主流说法,原意是“T的老婆”,显然是一个附属的名词;还有一种说法是P=Pretty,也就是漂亮的女性(相对T而言)。最初定义的P,就是那些爱上T的女人,她们中固然有同性倾向的女性,也不乏双性倾向和异性倾向的。但是这都不重要,只要她们(表面上)爱上了一个显性的女同志,那就是P了。相对于T的男性化,P就是有着传统的女性言行举止和思维的女人,也就是所谓的“正常的女人”。

三从四德是什么?

古代女子身份低微,被世人所瞧不起,一直被认为只是用来传宗接代,和取乐。所以要服从各种规矩。不过现代女性甚至比男的还能干。在偏远地区还存在着这种偏见。

“三从四德”是为适应父权制家庭稳定、维护父权—夫权家庭(族)利益需要,根据“内外有别”、“男尊女卑”的原则,由儒家礼教对妇女在一生在道德、行为、修养的进行的规范要求。

“三从”一词最早见于周、汉儒家经典《仪礼?丧服-子夏传》,在讨论出嫁妇女为夫、为父服丧年限(为夫三年,为父一年)时,说“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引申为作为女儿、妻妇和母亲的妇女应对男***从。但妇女屈从由来已久,“女”字在商代甲骨文中就是屈身下跪的形象(出示字体);《周易》中有主张妇女顺从专一、恒久事夫的卦辞,后来要求妇女殉夫守节,限制寡妇改嫁等。

“四德”一词见于《周礼?天官?内宰》,内宰是教导后宫妇女的官职,负责逐级教导后宫妇女“阴礼”、“妇职,其中较高职位的“九嫔”“掌妇学之法,以教九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本来是宫廷妇女教育门类,后来与“三从”连称,成为对妇女道德、行为、能力和修养的标准即“三从四德”。

“三从” “未嫁从父” “三从”道德从丧服制演化为人际间的主宰服从关系,与汉代倡导的“三纲”相对应——家庭中的“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推广到性别关系上就是“从父”、“从夫”。 “从”有多重含义——听从、随从、服从、跟从等意思。被要求遵从三从道德的妇女不能自专、自主,必须遵父命、夫旨、子意行事,做到为女孝,为妻贤,为母良。

“未嫁从父”就是要求没有出嫁的“在室女”听从父家长的话,“不违父命”就是“事亲孝”(“亲”按照孔子的解释是指父母双亲,但又说“资于事父而孝母”);女儿孝顺,除了日常生活照顾周到,还要在父亲遇危难时挺身而出,像西汉文帝时淳于缇萦说服文帝废除肉刑,使父亲免于罪;东汉曹娥为救落水的父亲被淹死(史载有“曹娥碑”,表彰曹娥孝行)。在终身婚姻大事要听从“父母之命”也是“从”和孝的表现。

“既嫁从夫” “既嫁从夫”就是要求出嫁为的妇女随从、服从、跟从丈夫。“从夫”从女子出嫁就开始了,迎娶的仪式是“男帅女,女从男,夫妇之义从此始”;母亲叮嘱女儿“无违夫子”。到夫家,按照丈夫的辈分、名分得到亲属称谓(如子媳、娣姒、婶、嫂等)。妻子视丈夫为“天”,“天命不可逃,夫命不可违”,必须顺从、敬重丈夫,夫唱妇随。像汉代孟光对丈夫梁鸿“举案(WAN,音碗)齐眉”,被赞为“相敬如宾”。妻妇还需代丈夫行孝侍奉公婆日常生活,还要为丈夫生儿育女;“相夫教子”从宋代以来成为对妇女最重要的职责。“从夫”还有对丈夫忠诚不贰,保持贞操,丈夫死后不事二夫,甚至殉夫,春秋时期息国国君夫人息夫人,在丈夫被楚国俘获,楚王逼她为夫人,她以死相拒,成为史书表彰贞节的模范。历代官方表彰贞节烈成为制度,导致一些妇女自残生命,甚至在丈夫将要病死和战死前,妻妾们提前殉节,表示对丈夫的忠诚。

“夫死从子” 在“三从”中,唯有“夫死从子”令人费解,因为儒家***中有“尊母孝母”的传统,母亲对儿子拥有相当的权力。但礼教又规定:“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礼记?郊特牲》)这里的“从”就是“从其教令”,也就是凡事由父、夫、子做主的意思。对于死去丈夫的寡妇来说,“从子”就是“从夫”的延伸,她不但要守节不嫁,还要含辛茹苦地抚养儿子长大,对作为一家之长的儿子遵从,重大事情由儿子做主。春秋时鲁国一位寡妇,有九个儿子,岁末祭祀完毕,她想回娘家探望,根据“夫死从子”的礼规,需经儿子们的同意;召集儿子来得到许诺后,她又嘱咐九个儿媳看好门户,说自己晚上一定回来;结果她回家天还没有黑,就在门外等到天黑下来,被鲁国大夫看见,表扬她守礼。孔子的婶母敬姜也是模范寡妇,事事依礼行事,丈夫、儿子前后死了,她上午哭丈夫,傍晚哭儿子,被孔子赞扬为“知礼”。

“四德” “四德”最初是对宫廷妇女的四种必备的修养——德行(德)、言辞(言)、容貌(容)、技艺(功)的培训和修养,包括了传统“妇学”四项教育内容,所以儒家称作“四教”,又叫“四行”。本起源于宫廷妇女教育,属于“阴礼”(妇女遵守的礼仪)、“阴职”(妇女担负的职责),不久扩展到上层家庭对承担妇女角色的修养。女孩十岁,就在家里接受女师教育——教给“婉娩听从”(德、言、容,柔顺听话),执麻橐(纺搓麻线,古代衣服多以麻、葛、丝为原料),治丝茧、织布制衣,学习准备祭祀和助祭的一系列工作(功,纺织、缝纫、备饭食酒浆等)。出嫁之前三个月,宗族请女师对女子培训,“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培训完成之后,还要举行祭祀仪式,以成“妇顺”。可见,“四德”是为“三从”道德服务的。“四德”后来泛化为对所有妇女的要求。按照郑玄的解释是:“妇德谓贞顺,妇言谓辞令,妇容谓婉娩,妇功谓丝橐。”后代一直不断在做出新的解释。 “妇德” “妇德”是女教妇学中最重要的一项,郑玄所说的“贞顺”是妇德的核心。“贞”是坚守节操,守身如玉,对丈夫忠诚不贰;“顺”就是《礼记》中说的“婉娩听从”,对公婆、丈夫甚至对家族所有人谦恭有礼。汉代女教家班昭在《女戒》具体指出:“妇德不必才明绝异”(意思是不必具备特异才能,这是明代“女子无才便是德”流行语的最初依据),做到“清闲贞静,守节整齐,行己有耻,动静有法”,就是具备了妇德。班昭更注重妇女品行的修养,到了清末,以兰鼎元《女学》为代表的女教书中,“妇德”标准更加具体繁细,对妇女在不同情境、不同角色中都有详细的规范:身为妻妇,事夫、事舅姑(公婆)要恭顺柔和,身为正妻,还要“去妒”,帮丈夫纳妾;身为母亲,要会“教子”,为继母要“慈爱前子”;与家庭成员相处,要“和叔妹(小叔、小姑)”、“睦娣姒(妯娌)”。家境贫寒要能“安贫”,富贵还需“恭俭”。还要“敬身”、“重义”、“守节”、“复仇”……具备一系列美德。

妇言

礼教对妇女的言辞方面的规定,最初是出于害怕“利口覆家邦”(能言善辩的女人会颠覆国家),《诗经?大雅》中骂周幽王后褒姒“妇有长舌,唯厉之阶”(长舌妇是亡国祸首)。然而言语(说话)也是一种必备的修养和技巧。郑玄对“妇言”的解释是“辞令”,也就是善于应对,说话得体的意思。班昭认为“妇言”不必伶牙俐齿、能言善辩,只要说话时考虑言辞是否恰当,不恶言伤人,不抢话、不多言,不使人讨厌就行了。大家族最恨妇女之间言辞挑拨离间家庭成员不和,多嘴多舌、说话喋喋不休的妇女要受到惩罚,构成“七出”之一条。蓝鼎元《女学》对“妇言”做了具体的正面引导,说“妇言不贵多,而贵当(恰当)”,各种场合需要用不同的恰如其分的言辞,如勉励丈夫、教训孩子、委婉劝谏、明志守礼、表现贤智、免于灾祸……都需要运用恰当的言辞来达到预期目的。所以,“妇言”又需要智慧和知识修养。

妇容

儒家对妇女的容貌修饰有特殊的标准,孔子主张重德轻色,要丈夫对妻子“贤贤易色”,就是看中妻妇的品德代替重视美色;而对妇女容仪的要求是重质朴去修饰,而“冶容”近乎“诲*”(刻意修饰打扮等于引诱男人性情之欲)。郑玄对妇容的解释是“婉娩”,就是温顺柔和的神态表情。班昭认为妇容不是指颜色美丽,而是日常生活中做到“盥浣尘秽,服饰鲜洁,沐浴以时,身不垢辱,是为妇容”——也就是做到勤于洒扫,服饰整洁、按时沐浴、讲究卫生就符合妇容标准了。蓝鼎元对妇容的要求侧重不同场合的实用性,“妇容,贵端庄敬一,婉娩因时”,又细分为“事亲”、“敬夫”之容要柔顺恭敬,有妊(怀孕)之容要端庄,居丧之容要悲哀有节,避乱之容要镇定自若,不失容度,必要时需义无返顾死烈殉节等等具体规

妇功

妇学四德中的“妇功”就是指妇女从事的劳动与工作。性别分工是男主外事,女主内事,所以“妇功”几千年的标准没有大变化——维持生活衣食之需的***桑养蚕、纺绩织作,务中馈、备酒浆;还要奉养公婆、丈夫,生养孩子,招待宾客;另有重要的工作准备祭祀的用品和协助祭祀等。班昭认为,“妇功,不必工巧过人”,“专心纺绩,不好戏笑;洁齐酒食,以奉宾客,是谓妇功”。但是从家庭需要出发,巧媳妇历来受到赞誉,“懒”和“笨”的妇女是受谴责和嘲弄的对象。蓝鼎元还分出先后顺序和目的,说“妇功,先蚕织,次中馈;为奉养,为祭祀——各执其劳而终之以学问……”事实上,妇女承担的妇功不但是家庭得以延续的重要保证,也是历代国家赋税收入的重要来源,古有“一夫不耕天下为之饥,一妇不织天下为之寒”的成语,班固在《汉书?食货志》指出妇女昼作夜集,每月相当于45个劳动日,比男人要辛苦。

对爱人的称呼(夫妻之间应当如何称呼)

“三从四德”是为适应父权制家庭稳定、维护父权—夫权家庭(族)利益需要,根据“内外有别”、“男尊女卑”的原则,由儒家礼教对妇女的一生在道德、行为、修养的进行的规范要求。三从是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是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历史渊源

“三从”一词最早见于周、汉儒家经典《仪礼 丧服-子夏传》,在讨论出嫁妇女为夫、为父服丧年限(为夫三年,为父一年)时,说“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引申为作为女儿、妻妇和母亲的妇女应对男***从。但妇女屈从由来已久,“女”字在商代甲骨文中就是屈身下跪的形象;《周易》中有主张妇女顺从专一、恒久事夫的卦辞,后来要求妇女殉夫守节,限制寡妇改嫁等。

“四德”一词见于《周礼 天官 内宰》,内宰是教导后宫妇女的官职,负责逐级教导后宫妇女“阴礼”、“妇职,其中较高职位的“九嫔”“掌妇学之法,以教九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本来是宫廷妇女教育门类,后来与“三从”连称,成为对妇女道德、行为、能力和修养的标准,即“三从四德”。

所谓的“三从”,是指: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意思是说女孩子在未出嫁之前要听从家长的教诲,不要胡乱地反驳长辈的训导,因为长辈们的社会见识丰富,有根本性的指导意义;出嫁之后要礼从夫君,与丈夫一同持家执业、孝敬长辈、教育幼小;如果夫君不幸先己而去,就要坚持好自己的本分,想办法扶养小孩长大成人,并尊重自己子女的生活理念。这里的“从”并不是表面上的“跟从”之意,而是有工作性质的“从事”之本质。(《仪礼、丧服、子夏传》)

所谓的“四德”是指:德、容、言、功,就是说做女子的,第一要紧是品德,能正身立本;然后是“容”,即相貌,指出入要端庄稳重持礼,不要轻浮随便;“言”,指与人交谈要会随意附义,能理解别人所言,并知道自己该言与不该言的语句;“功”,即治家之道,治家之道包括相夫教子、尊老爱幼、勤俭节约等生活方面的细节。(《周礼、天官、九嫔》)。

编辑本段具体内容

概述

三从四德是古代为提高社会道德水平,稳定社会及家庭关系,提高了人们的素质修养。三从是‘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是‘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妇女的品德、辞令、仪态、女红)。

男女内外分工

“内外有别”是传统社会对***最重要的规范。表现在:

(1)位置和分工是以“家(户)门”为界的“男外女内”——男人在外面从政、打仗、服役、种地、打猎、经商等,女人在家内“主中馈(主持饭食酒浆等家务)”、务蚕织,生儿育女、孝敬公婆等。在上层阶级,“外”事是指主持、参与政事军事(也叫“公事”、“大事”),这是男性贵族官僚的特权,妇女不许涉猎,违反了就是“牝鸡司晨,惟家之索”(母鸡打鸣,是家国的不祥之兆)。在下层,农耕社会小农的典型劳动分工就是男耕女织(如牛郎织女的传说)。这种对男女位置和分工的划分,就形成了在居处、活动、交往、行为等日常生活中的内外障隔——“男主外,女主内”,“男女授受不亲”,“内言不出,外言不入”等“男女大防”的礼教。

(2)家庭组织的内外区分正好与位置、分工的分别相反男内女外,男主女从等(见“婚姻家庭的内与外”条)。

婚姻、家庭的“内”与“外”

家庭是***关系的最重要的组织形式,婚姻是组成家庭的手段和过程。

婚姻家庭组建的原则是男为内、女为外——以“利内”为目的,就是要利于男方家庭的传宗接代、和睦兴旺。女方的亲属叫“外戚”,又说生个闺女是“外人”,就由此而来。

婚姻家庭制度习俗是男主、女从——实行男婚女嫁、从夫居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其做法是男子成年后娶妻生子(特别是必由己出的儿子)以继世传宗;已婚妇女必须住在夫家,家庭亲属的身份是按照丈夫的名分、辈分决定的。夫妇人数不均衡,规定上层男子除了一名正(嫡)妻(俗称“大老婆”)还可以娶若干个妾,如周代礼制规定天子一次娶12女,诸侯9,大夫以下递减。秦朝开始规定了后妃的等级人数,后代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的定制,但历代帝王往往突破,佳丽三千,宫嫔多以万计。官僚也有纳妾的特权。平民限制纳妾,明代规定40岁无子才可娶妾。

源流和影响

有明文规定的“内外有别”始于西周。周灭商,建立了第一个血缘贵族统治的包括嫡长子继承制、分封制等的制度文明,史称“周公制礼”。权位和分配和继承需要确定贵族男子本位的婚姻、家庭制度作为组织上的保证,划分男女分工位置以排除妇女在政治和军事活动的参与(而在商朝还有商王的妻妇如妇好等率兵作战、主持祭祀和农政大事的记录),叫妇女退回家庭。男女内外有别的制度习俗形成了。

内外有别的意义不在于“分”与“别”,而在于男性外部空间和职分是无限的、开放的、重要的和有发展潜力的,而妇女的内部空间是有限的、封闭的、循环的和被贬低的。婚姻家庭也是内(男)本外(女)末、男主女从。“内外有别”成了了维护父家长制、决定对妇女的“三从四德”等一系列的规条的依据,是几千年男尊女卑的基础并得以延续的根源。

“未嫁从父”

“三从”道德从丧服制演化为人际间的主宰服从关系,与汉代倡导的“三纲”相对应——家庭中的“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推广到性别关系上就是“从父”、“从夫”。

“从”有多重含义——听从、随从、服从、跟从等意思。被要求遵从三从道德的妇女不能自专、自主,必须遵父命、夫旨、子意行事,做到为女孝,为妻贤,为母良。

“未嫁从父”就是要求没有出嫁的“在室女”听从父家长的话,“不违父命”就是“事亲孝”(“亲”按照孔子的解释是指父母双亲,但又说“资于事父而孝母”);女儿孝顺,除了日常生活照顾周到,还要在父亲遇危难时挺身而出,像西汉文帝时淳于缇萦说服文帝废除肉刑,使父亲免于罪;东汉曹娥为救落水的父亲被淹死(史载有“曹娥碑”,表彰曹娥孝行)。在终身婚姻大事要听从“父母之命”也是“从”和孝的表现。

“既嫁从夫”

“既嫁从夫”就是要求出嫁为的妇女随从、服从、跟从丈夫。“从夫”从女子出嫁就开始了,迎娶的仪式是“男帅女,女从男,夫妇之义从此始”;母亲叮嘱女儿“无违夫子”。到夫家,按照丈夫的辈分、名分得到亲属称谓(如子媳、娣姒、婶、嫂等)。妻子视丈夫为“天”,“天命不可逃,夫命不可违”,必须顺从、敬重丈夫,夫唱妇随。像汉代孟光对丈夫梁鸿“举案(WAN,音碗)齐眉”,被赞为“相敬如宾”。妻妇还需代丈夫行孝侍奉公婆日常生活,还要为丈夫生儿育女;“相夫教子”从宋代以来成为对妇女最重要的职责。“从夫”还有对丈夫忠诚不贰,保持贞操,丈夫死后不事二夫,甚至殉夫,春秋时期息国国君夫人息夫人,在丈夫被楚国俘获,楚王逼她为夫人,她以死相拒,成为史书表彰贞节的模范。历代官方表彰贞节烈成为制度,导致一些妇女自残生命,甚至在丈夫将要病死和战死前,妻妾们提前殉节,表示对丈夫的忠诚。

“夫死从子”

在“三从”中,唯有“夫死从子”令人费解,因为儒家***中有“尊母孝母”的传统,母亲对儿子拥有相当的权力。但礼教又规定:“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礼记?郊特牲》)这里的“从”就是“从其教令”,也就是凡事由父、夫、子做主的意思。对于死去丈夫的寡妇来说,“从子”就是“从夫”的延伸,她不但要守节不嫁,还要含辛茹苦地抚养儿子长大,对作为一家之长的儿子遵从,重大事情由儿子做主。春秋时鲁国一位寡妇,有九个儿子,岁末祭祀完毕,她想回娘家探望,根据“夫死从子”的礼规,需经儿子们的同意;召集儿子来得到许诺后,她又嘱咐九个儿媳看好门户,说自己晚上一定回来;结果她回家天还没有黑,就在门外等到天黑下来,被鲁国大夫看见,表扬她守礼。孔子的婶母敬姜也是模范寡妇,事事依礼行事,丈夫、儿子前后死了,她上午哭丈夫,傍晚哭儿子,被孔子赞扬为“知礼”。

“四德” 的演化

“四德”最初是对宫廷妇女的四种必备的修养——德行(德)、言辞(言)、容貌(容)、技艺(功)的培训和修养,包括了传统“妇学”四项教育内容,所以儒家称作“四教”,又叫“四行”。本起源于宫廷妇女教育,属于“阴礼”(妇女遵守的礼仪)、“阴职”(妇女担负的职责),不久扩展到上层家庭对承担妇女角色的修养。女孩十岁,就在家里接受女师教育——教给“婉娩听从”(德、言、容,柔顺听话)、执麻橐(纺搓麻线,古代衣服多以麻、葛、丝为原料)、治丝茧、织布制衣,学习准备祭祀和助祭的一系列工作(功,纺织、缝纫、备饭食酒浆等)。出嫁之前三个月,宗族请女师对女子培训,“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培训完成之后,还要举行祭祀仪式,以成“妇顺”。可见,“四德”是为“三从”道德服务的。“四德”后来泛化为对所有妇女的要求。按照郑玄的解释是:“妇德谓贞顺,妇言谓辞令,妇容谓婉娩,妇功谓丝橐。”后代一直不断在做出新的解释。

“妇德”

“妇德”是女教妇学中最重要的一项,郑玄所说的“贞顺”是妇德的核心。“贞”是坚守节操,守身如玉,对丈夫忠诚不贰;“顺”就是《礼记》中说的“婉娩听从”,对公婆、丈夫甚至对家族所有人谦恭有礼。汉代女教家班昭在《女诫》具体指出:“妇德不必才明绝异”(意思是不必具备特异才能,这是明代“女子无才便是德”流行语的最初依据),做到“清闲贞静,守节整齐,行己有耻,动静有法”,就是具备了妇德。班昭更注重妇女品行的修养,到了清末,以兰鼎元《女学》为代表的女教书中,“妇德”标准更加具体繁细,对妇女在不同情境、不同角色中都有详细的规范:身为妻妇,事夫、事舅姑(公婆)要恭顺柔和,身为正妻,还要“去妒”,帮丈夫纳妾;身为母亲,要会“教子”,为继母要“慈爱前子”;与家庭成员相处,要“和叔妹(小叔、小姑)”“睦娣姒(妯娌)”。家境贫寒要能“安贫”,富贵还需“恭俭”。还要“敬身”“重义”“守节”“复仇”……具备一系列美德。

妇言

礼教对妇女的言辞方面的规定,最初是出于害怕“利口覆家邦”(能言善辩的女人会颠覆国家),《诗经?大雅》中骂周幽王后褒姒“妇有长舌,唯厉之阶”(长舌妇是亡国祸首)。然而言语(说话)也是一种必备的修养和技巧。郑玄对“妇言”的解释是“辞令”,也就是善于应对,说话得体的意思。班昭认为“妇言”不必伶牙俐齿、能言善辩,只要说话时考虑言辞是否恰当,不恶言伤人,不抢话、不多言,不使人讨厌就行了。大家族最恨妇女之间言辞挑拨离间家庭成员不和,多嘴多舌、说话喋喋不休的妇女要受到惩罚,构成“七出”之一条。蓝鼎元《女学》对“妇言”做了具体的正面引导,说“妇言不贵多,而贵当(恰当)”,各种场合需要用不同的恰如其分的言辞,如勉励丈夫、教训孩子、委婉劝谏、明志守礼、表现贤智、免于灾祸……都需要运用恰当的言辞来达到预期目的。所以,“妇言”又需要智慧和知识修养。

妇容

儒家对妇女的容貌修饰有特殊的标准,孔子主张重德轻色,要丈夫对妻子“贤贤易色”,就是看中妻妇的品德代替重视美色;而对妇女容仪的要求是重质朴去修饰,而“冶容”近乎“诲*”(刻意修饰打扮等于引诱男人性情之欲)。郑玄对妇容的解释是“婉娩”,就是温顺柔和的神态表情。班昭认为妇容不是指颜色美丽,而是日常生活中做到“盥浣尘秽,服饰鲜洁,沐浴以时,身不垢辱,是为妇容”——也就是做到勤于洒扫,服饰整洁、按时沐浴、讲究卫生就符合妇容标准了。蓝鼎元对妇容的要求侧重不同场合的实用性,“妇容,贵端庄敬一,婉娩因时”,又细分为“事亲”、“敬夫”之容要柔顺恭敬,有妊(怀孕)之容要端庄,居丧之容要悲哀有节,避乱之容要镇定自若,不失容度,必要时需义无返顾死烈殉节等等具体规

妇功

妇学四德中的“妇功”就是指妇女从事的劳动与工作。性别分工是男主外事,女主内事,所以“妇功”几千年的标准没有大变化——维持生活衣食之需的***桑养蚕、纺绩织作,务中馈、备酒浆;还要奉养公婆、丈夫,生养孩子,招待宾客;另有重要的工作准备祭祀的用品和协助祭祀等。班昭认为,“妇功,不必工巧过人”,“专心纺绩,不好戏笑;洁齐酒食,以奉宾客,是谓妇功”。但是从家庭需要出发,巧媳妇历来受到赞誉,“懒”和“笨”的妇女是受谴责和嘲弄的对象。蓝鼎元还分出先后顺序和目的,说“妇功,先蚕织,次中馈;为奉养,为祭祀——各执其劳而终之以学问……”事实上,妇女承担的妇功不但是家庭得以延续的重要保证,也是历代国家赋税收入的重要来源,古有“一夫不耕天下为之饥,一妇不织天下为之寒”的成语,班固在《汉书?食货志》指出妇女昼作夜集,每月相当于45个劳动日,比男人要辛苦。

“三从四德”小结

对“三从四德”,首先应该看到,这些对妇女的要求规范是特定时代、出于某种需要产生的,并且随着社会的变化也有一些变化。在周代父权制婚姻家庭建立、男女内外尊卑界限明确规定之后,才有了要求妇女从父、从夫、从子,即家庭的女性角色服从男性的“三从”道德规范。而“四德”是女性实践“三从”道德目标必须具备的礼仪、风度修养和操作技术,也就是要妇女既顺从又能干。“三从”道德的教戒劝誉、“四德”修养的提倡培训,和“七出”条规的威吓惩罚交互作用,逐渐规训出儒家文化影响下的传统妇女之“美德”。随着时代的推移,父权对妇女的控制逐渐让位于夫权,夫家利益高于父家的利益,对妇女更强调服从、缄默和牺牲,条规也更加具体繁细,妇女为之付出的代价也更多。但也应该看到,“三从四德”在儒家整体文化框架下,本身充斥着矛盾,如强调“从父”时,也需要听从母亲;强调从夫,妻子也“与夫齐等”。特别是“孝文化”的提倡,儿子对母亲特别对寡母的尊孝,也是独具中国特色的。至于“四德”,重视妇女品德仪表言辞修养,今天如能代之以以时代新内容(如“德”重在文明礼貌修养,“言”、“功”重在才能和创造性的培养,“容”适当注重修饰而不刻意化装美容等),也颇有借鉴之处。

编辑本段概述

“七出”一词起于汉代,至今可见的最早文献是汉代的《大戴礼记·本命》,称为“七去”、“七弃”。谓“妇有‘七去’:不顺父母(此指公婆),去;无子,去;*,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并解释不顺父母因其逆德,无子为其绝后,*为其乱族,妒为其乱家,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备祭祀供品),口多言为其离亲,窃盗为其反义。然而,出妻现象早已有之,先秦妇女出嫁和被休同时称“归”,被休也叫“大归”,被出的妇女叫“弃妇”。汉代提出“七出”与“***娶”(**之家、逆德之家、上代有受刑的、患恶疾的人家的女儿和没有母亲的长女)有关。这样就把住婚姻的两道关口。唐代将“七出”规条入律,当出不出和随便弃妻都将受律法干预;并将七出顺序改变为“无子、*佚、不事舅姑(公婆)、口舌、***、妒忌、恶疾”。清律改为:“无子、不事舅姑、*僻、嫉妒、恶疾、多言舌、***”;而对犯*僻的妇女没有“三不去”的权变。“七出”次序的变化反映不同时代对妇女要求的标准不同。

不顺父母

父权制家庭的建立首要的是维护父家长的尊严和利益,娶媳妇事奉孝顺公婆是婚姻的主要目的之一。孟子说过“娶妻为养”,就是事奉丈夫的父母。顺、孝、事的理想标准如《礼记·内则》所要求的,“妇事舅姑如事父母”,鸡叫头遍,媳妇起床梳洗到公婆处请安,奉水盥漱,侍侯用饭,没有公婆的命令不敢退私室休息。媳妇必须唯公婆之命是从,“三从”中的“从夫”,实际“夫”需以父母之命是听;“四德”中的每条都与事奉孝顺公婆的修养有关。不顺公婆的媳妇,起到扰乱家庭尊卑秩序、破坏和谐的作用,是违背孝德妇道,也是妻妇最严重的错误。因此,在尊崇孝德的汉代创造“七出“之条时把“不顺父母”放在首条。许多因不孝顺休妻的例子看来很不近情理,如东汉姜诗的妻子在婆婆面前叱骂以条狗,就被丈夫认为不孝顺休弃,姜诗还被誉为孝子。是否顺公婆,更多是主观感受,一些公婆借口不孝强迫儿子休妻,造成像《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与焦仲卿双双殉情的悲剧。

无子

“七出”之条中,该条对被休妇女而言,最是无辜。父权制家庭中婚姻的目的是“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孟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娶妻就是为了生育后代;而按照父系传承的世系原则,只有儿子才算延续香火的后代。因此,妇女不得不担起“无子”的“罪名”。依制只能娶一个妻子,所以需休弃无子之妻,再娶新妻以生子。曹植《弃妇诗》写道:“无子当归宁(被休)……有子月经天,无子若流星;天月相终始,流星没无精。”是说无子的妇女就像流星一样在夫家短暂;只有生了儿子的妻子才能像日月经天在夫家站住脚。可见汉代因无子休妻的普遍存在。后代越来越重视“无子”在“七出”中的位置,开放如唐朝,唐律中把“无子”置于首位,这一直延续到明清。不过,后来流行无子的正妻为丈夫纳妾,妾生子可视为己生,免于被出;若无子且妒,只有被休。历代因无子被弃的妇女上至宫廷贵妇(如春秋时卫国夫人庄姜,出身高贵,品貌超群,《诗经.卫风.硕人》就是赞扬她而作,但她由于没有生育而被疏远冷落,《诗经·邶风·日月》旧说如是)下至民间(如曹植《弃妇诗》所咏)不可胜数。

“*”

这里是指妇女有放纵*乱的行为,“僻”是行为邪僻不正,*僻被认为是妇女道德品行最大恶德。(儒家在性行为、性道德上也是奉行男女双重道德标准的)该条要求妻子对丈夫保守贞操,不得与家族内外男子有染,以保持家族稳定和血统纯正(《大戴礼记·本命》“为其乱族也”)。对已婚妇女来说,被认为是自身可掌控的最大的过错,“万恶*为首”。宋代以后重视“处女贞”(守贞操的未婚女子,民间俗称“黄花闺女”),有新婚夜“验红”的习俗(用白绢检验初婚夜夫妻性生活是否有血,有血即是贞洁处女,无血,就断定犯*即刻休弃)。唐律令把“*佚”提到第二条;清律列在第三条,但又规定犯“七出”之条中,惟独对犯“*佚”条不执行“三不去”(详见第23档案)的权变规定而格休勿论。家族在对犯*妇女处罚上起重要作用,如清代江西临川孔氏支族家规规定“妇与人私,断令改嫁;其夫不嫁,革饼逐出,生子不得名登团拜;凡族中婚姻喜庆之类,俱不得与;不得派行称呼”。妇*除休弃外,更有施行“沉塘”(沉”(将犯*妇女绑在竹木板上塘底淹死,湖南等地习俗)等严厉惩罚。宫廷惩罚*乱的妇女有“幽闭”(是处罚*行的酷刑即《尚书·吕刑》“宫辟疑赦”之宫刑,男子割势,女子毁坏,仅次于***)。至于***、戏剧中如《水浒》对犯*的妻妇嫂非休即杀在后代影响深远。

恶疾

“恶疾”,《大戴礼记·本命》认为是“不可与共粢盛(备祭祀供品)”,东汉何休认为“恶疾弃,不可事宗庙也。”何休把喑、聋、盲、疠、秃、跛、佝都归入恶疾,未免太泛,除了“疠”传染性强难以治愈,其他6种残疾并不妨碍祭祀。东汉许慎《说文解字》:“疠,恶疾也。”“疠”通“癞”,就是麻疯病,传染性强,患者遍身烂灼,毛发凋零,指节自解,为不治之症。妇女患此恶疾除不许参与祭祀外,也影响生活、生育,不能承担***责任,自然被父权制家庭休弃。后来,把患有精神方面疾病的也视为恶疾,如清代直隶安平县归可子妻岳氏,因患有羊角疯,被丈夫以“七出”中的“恶疾”条休弃;岳氏回娘家养病,渐渐康复,而归可子已再婚娶妻;岳氏看复婚无望,又不愿改嫁,就投井***了。(事见李塨《恕谷后集》卷7,《可母岳墓碣铭》)

嫉妒

“妒忌”(“嫉妒”)出妻,是要惩罚那些对丈夫多纳妾不满、敢于表现在语言和行动上的正妻。认为嫉妒有背“妇德”中的柔顺之德、贤惠之道,其目的是维护父权制家庭丈夫多娶、家族多子的利益需要。《说文解字》对“妒”解释为“妇妒夫”,相应还有“媢”字是“夫妒妇”,说明当时妇女有外遇或通*的情况,引起丈夫嫉妒情况比较多;后来人们更习见妻子对丈夫纳妾的嫉妒了。先秦时代,上层妇女即使嫉妒也不一定被出,《左传》记载晋国叔向的母亲羊叔姬(嫡妻)嫉妒叔虎的母亲(妾)长得漂亮,不让丈夫多接近她,怕妾生下儿子威胁叔向的地位,她不但未被休,《左传》还称赞她聪明。到了东汉的冯衍妻任氏因阻止丈夫纳妾被丈夫休遣,冯衍写信给妻弟说自己按照先圣之礼纳妾遭到妻子嫉妒,是自己和家庭的不幸,不去此妇,家不宁、不清,福不生,事不成。从魏晋南北朝一直到唐朝,上层妇女中嫉妒制夫的现象还非常普遍,直到理学占统治地位的明清时代,妇女嫉妒减少甚至主动为丈夫纳妾的多了起来。

多口舌

“四德”对“妇言”的要求,作为妻妇应沉静寡言,“言不贵多而贵当”。父权制家庭忌讳妻妇多言,主要因为怕外来的妻妇会离间家庭内部人际关系,特别是兄弟间的关系,导致家庭不和甚至瓦解。如汉初陈平年轻时与兄嫂同住,其兄每日耕田,而鼓励陈平到外面游学,嫂子嫌陈平不生产白吃饭,说:“有叔如此,不如无有!”被丈夫休弃,赶回娘家。东汉李充的妻子也因妻子多言而出之。在妯娌间搬弄是非、制造家族不和也是多口舌的表现。后代连篇累牍的女教书中,普遍认为妇女多言是违背妇道,不贤、疯癫,难为夫家所容。清代唐彪《妇女必读书》中说:“妇人贤不贤,全在声音高低、语言多寡中分:声低言寡者贤,声高言多者不贤也。”《清平山堂话本·“快嘴”李翠莲记》就是写一个聪明敏锐,性情直率,不受礼法约束,说话无忌,出口成章的李翠莲,到婆家不为所容,而遭休弃,也不为自家哥嫂接纳,终于出家为尼。

***

把妻妇“窃盗”(不是指在外***他人财物,而是家内)作为“七出”之一条,一方面反映妇女没有独立财产权,更反映出父权制家庭(族)为维护父权—夫权家族的财产利益而对妇女进行控制。《礼记·内则》规定:“子妇无私货、无私畜、无私器。”即使娘家人的馈赠也要交给婆婆,更不能把丈夫家的财物“私***(借)”、“私与(给)”,不然就构成“窃盗”,这被认为“吃里扒外”。所以,把妻妇窃盗的罪名定为“反义”,即违反常情常理。在父权制婚姻家庭制度中,男家为内,女家为外。《韩非子·说林》中讲卫国女子因出嫁前听她母教导——婚姻不可靠,被丈夫遗弃很普遍,应该自己积攒财物,到婆家后照乃母话行事被发现,“其姑以其多私而出之”。后代大家族家法规定妻妇不得把大家族的公共财物据为小家所有,郑氏家规要求家庭劳作如纺线必须集体进行,不许分散在各自小家,每天收工前检查有无缺少,严格防止窃盗私藏归小家庭。

“七出”小结

“七出”是对妇女而设的惩罚规条。明初刘基就说过“七出”不是“圣人意”,乃“后世薄夫之所云”。他认为犯*、妒、不孝、多言、***这五条,出妻尚有道理,而“恶疾”与“无子”,是人不愿有之大不幸,而竟被出,有悖天理人情。(《郁离子》)从今天的眼光看,“七出”的用意:(1)在于巩固父权—夫权家庭(族)秩序——如以“不孝”出妻为了维护家长尊严和转移养老责任给妇女,以“*僻”、“嫉妒”、“多言”出妻为了保持尊卑有序、血缘纯正和人际和睦;(2)为维护父权—夫权家庭(族)的利益,包括世系延续及其象征意义、社会声誉和物质利益,以“无子”、“恶疾”、“***”等不近情理的条规出妻。责怪、压制、惩罚妇女使其屈从牺牲,是“七出”之条对妇女构成压迫的主要方面。另一方面,与“七出”相补充的还有“三不去”规定:“有所取(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大戴礼记·本命》)这是对“七出”的一种变通,对那些娘家无人、与夫守孝三年和与夫共历贫贱患难的妻子当出而给予“豁免”,但对于犯*的妇女是不适用的。

古代离婚:“七出”由礼入法

父权制婚姻家庭制度是周代建立起来的。在西周甚至春秋战国时期,父权制家庭不是特别稳固的,如《周易》中有妻子离家出走,秦始皇巡游时发现男子招赘、寄宿女家和死了丈夫的妻子抛弃孩子改嫁的现象,于是刻石颁令天下维护家庭稳定。先秦还没有“七出”具体规条,妇女虽有犯七出规条者,不一定被休,然丈夫遗弃妻子也可以不受限制。汉代儒者在阐发古礼时根据当时的需要规定了“七出”、“***娶”、“三不去”的条文,只是在家庭(族)礼教范围内实行,到了唐代,“七出”、“三不去”进入法律范畴,《唐令》:“诸弃妻需有‘七出’之状:一无子,二*佚,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六嫉妒,七恶疾。皆夫手书弃之……虽犯七出有三不去。三不去者,谓一经持舅姑之丧,二娶时贱后贵,三有所受无所归。”此外,唐律在解除婚姻方面还增加了“义绝”条款(见第24档案)。法律又规定,妻子没有七出和义绝的情况而出妻的,要受到惩罚。宋元明清以来的离婚律令,基本沿袭唐律。

三从四德具体是什么意思

男女二人结成的合法婚姻关系,谓之曰:“夫妻”。“男子二十而冠,冠而列丈夫。”戴冠男子,即为“夫”;“妻,嫁女与人也”,“聘则为妻,奔则为妾。”

两个成熟男女一旦结为夫妻,就形成有次序的家庭角色关系,即人们所熟知的“男主外女主内”的关系。在这种夫妻关系里,男人叫丈夫,女人叫妻子,互为配偶,众所周知。

但在实际生活中,尤其在民间,夫妻之间的称谓,常常呼之为“老公”“老婆”。我老公怎么怎么样,我老婆如何如何之类的,其实这种称呼都是不对的,也是没有文化的表现。

在古代,由于“男尊女卑”的地位的影响。男人们的称谓比女人要多。也更为讲究。今天我们就先从女人对男人的称谓谈起。为什么说,现在女人称呼男人“老公”,是不对的?

老公,其实是古代太监的称谓。《枣林杂俎》里记载,李自成进入北京后,即有“打老公”的说法,也就是毒打宫里的那些太监。由此可见,称呼“老公”其实是最不合适的。

“良人”,是古时候女子对丈夫最早的称谓。"良人"一词是个中性词,显示不出男女性别,妻子称自己的丈夫为"良人",丈夫也可称自己的妻子亦为"良人。

《孟子.离娄下》:“其妻归,告其妾曰:‘良人者,所仰望而终身也,今若此!’”另外, 古诗里还有"妾家高楼连苑起,良人持戟明光里"的诗句,那时候男女地位相对还是平等的。

良人作为一个中性词,不分性别的称谓,显然是满足不了社会需求的。于是到了汉朝时期,就出现了“郎君”和“娘子”的称呼。

这个称谓其实也是从“良人”演化而来的,"说文解字"记载,古人在"良"的右边加"阝",变成"郎";在"良"左边加"女",衍成"娘"。

后来人们又觉得单音节词似乎太甜腻了,于是她们就在前头或尾后加一个字变双音词,即"郎"字后面加一个"君"字;在"娘"字后面加一个"子"字,成了表示亲昵的"郎君","娘子"。

妻子称丈夫为"郎君",是对丈夫的雅称;丈夫称妻子为"娘子",是对妻子的爱称。还有"娘子"一词,最初仅用青春妙龄的少女,大约到了唐代时期,就成了妻子的称呼。

宋代,是南北文化交流的时代。在夫妻间的称呼上,也是称谓较多的朝代。当时宫廷中出现了"官家"一词。平民百姓中有了"官人"这一称谓。后来官人更成了对男子的尊称。比如:水浒传中王婆称呼西门庆就为“大官人”。

至今,民间仍对新婚夫妻戏称为"新郎官"、"新娘子"。从这个称呼也可看出随着宋代理学的兴盛,男人的家庭地位也上了一个新台阶,并且宋代理学对人类生活影响之深。

《续传灯录"张商英》中载:“夜坐书院中研墨吮笔,凭纸长吟,中妻不眠,(妻)向氏呼曰:“官人夜深何不睡去?”

另外,宋朝妻子也有称自己的丈夫 为"外人"的,再文雅点的就叫称做"外子",丈夫则称自己的妻子的除"娘子"外,还称"内人"。在客人面前,对妻子的谦称还有"贱内"。

宋朝极盛时期,女子对丈夫还有称谓“相公”的。“相公”比"官人"又进了一步,已经不仅是"官",而且是最高的官"相"了。这时候,男人的地位也达到了极盛。

近代以来,尤其是民国时期,男子大多被尊称为“先生”。先生一词,最初是称呼老师的,也是先生最本初的含义。《辞海》“先生”目下载:“《礼记。曲礼上》:从于先生,不越路而与人言。

后来,也引申为对年长有德业者的敬称。所谓先生,主要指有一定学识而又年龄较高的人。用先生指代丈夫,文雅而又带有仰慕尊崇的意思。从中尤可见男性的尊严。那时候女性常被称呼为“太太”,温文尔雅。至今在海外华人中和港台地区还在广泛使用。

再往后,男女之间的称谓还有很多。比如,有称“爱人”的,还有西式化的“亲爱的”,以及情侣之间的“哥哥”“妹妹”之类的,还有称呼“老两口”“老伴”“老汉”“屋里头的”“掌柜的”“孩他爹”等等,不一而足。有的也代表着浓烈的地方文化和习俗。

旧社会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不知道还要毒害我们几代人?

三从四德是汉族古代习俗之一,“三从”与“四德”的合称。“三从”指未嫁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指妇德、妇言、妇容、妇红。“三从四德”,是一种中国古代女性的道德规范,是为适应家庭稳定、维护父权—夫权家庭(族)利益需要,根据“内外有别”、“男尊女卑”的原则,由儒家礼教对妇女的一生在道德、行为、修养的进行的规范要求。

“女子无才便是德”被批在歧视女性,但是上半句是什么呢?

在旧中国,由于普遍存在着男尊女卑的思想,妇女在社会上是备受歧视,女孩子没有受教育的权利,没有自己的姓名权,更没有婚姻自***,自己的命运完全不掌握在自己手里。

我是一名从大山里走出来的女孩子,在家里我还有一位哥哥,从小我哥就备受父母的疼爱,他们二老依然是旧社会的那种封建思想,心里就是重男轻女,总觉得女孩子早晚是要嫁出去的,即使成就了大事,也和娘家没啥关系,所以我父母始终把希望都放在了我哥哥的身上,我哥在最初的时候也确实是没有让父母失望,学习成绩非常的优异,这也成了我父母向别人炫耀的资本。

后来我哥在上了高中之后,在县城学习的他可能是承受不住城市里的那种繁华与纸醉金迷,开始慢慢享乐起来,学习成绩也开始慢慢下滑,人的性格也变得更加骄纵。而一直不被父母重视的我,始终是默默地努力读书,为了走出山村,我也只有读书这一条路可走。经过我自身的努力,我的学习成绩还算过得去,始终在年级里保持中等。

高中毕业的哥哥没有如愿考上理想中的好大学,但是在父母的多方努力下,用尽了全部财力,才勉强自费上了一个普通的大学。哥哥上大学以后,家里的经济也是非常紧张,父母和我商量,打算让我辍学出去打工,全力保证哥哥顺利地大学毕业。我知道未来的社会没有知识绝对是难以生存,在我的再三恳求下,父母勉强答应了让我上了一所职业学校,尽管我是可以考上一类大学。

职业学校毕业,找工作还是很顺利。而我哥哥阿哥浑浑噩噩地度过了四年大学生活,在社会上晃荡了几年才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他做起了房地产经纪人。就是因为听别人说房产经纪人的工资很高,每个月都能挣到一万以上,哥哥这才踏进了房地产行业。可是我哥他并不善于与人交际,所以他的工资一直都是平平常常,只能说是勉强维持生活。

后来我们都分别结了婚,都有了自己的孩子,因为我是姑娘,我生的又是一位女孩,所以我的父母更是和我减少了来往,好在我的公公婆婆一家却十分疼爱这个小孙女,真正当成了家里的掌上明珠,疼爱的了不得。我哥家是个小子,从小就和我哥一样,聪明伶俐,有着过人的机灵劲,这让我父母乐得几乎合不拢嘴,更是逢人便夸。

也可能就是因为我父母的溺爱吧,这孩子变得跟我哥一样的娇纵狂傲。每当和我女儿一起玩耍时,就经常地贬她,有些话根本就让我接受不了,后来有一次我实在感觉他说的有些过分,我就带着孩子直接回了家里。

没想到这件事竟然惊动了我的父母,他们在电话里数落了我一番,说什么没给我哥面子,这样做对我侄子未来会有影响,给他产生了心理阴影云云。

就这样,我和哥哥家的联系几乎也就断绝了,如果没有什么大事,就根本不来往。后来侄子的高考成绩出来后,我当时也是懵了,当初高考后他们一家估分是能有600多分,没想到成绩出来后只有400多分。后来大家才知道,每次模拟考试以后,我侄子怕回家被批评,总是自己偷偷修改成绩,而我哥两口子又和学校缺少沟通,这才造成了对孩子的学习情况根本不了解。

再怎么不好,他们也是我的亲人,当我高高兴兴地拿着水果去看父母和哥哥时,却被撵出了房门,妈妈大骂我说,我是来看他们一家人笑话的。这就是我的亲妈亲爸,我想以后除了过年我大概不会再回去了。

为什么封建社会男尊女卑?

如今自由和平等已经深入人心,但是曾经的古代中国,并非如今这么自由。古代中国有着很深刻的男尊女卑的观念,甚至有句很出名的"女子无才便是德",很多人都把这句话理解成女子没有才华才是有德行的体现,觉得不够尊重女性。

但是如今我们再反复思考这句话发现真相并不是这样,"女子无才便是德"还有前半句"丈夫有德便是才",只是多年来我们以偏概全的理解错了。

一、被批不尊重女性

"女子无才便是德"这句话被广泛传播,也让很多有才华的女***到被歧视,为什么男子可以轻而易举的学习文化有才华,而女子却不能有才华呢?这是典型的双标行为,让人所不耻,也让许多受教育的女***到气愤,认为古人的一句简简单单的话就剥夺了女人受教育权利。

那么真相究竟是不是这样呢?其实自古以来中国的男尊女卑的观念就早已深入人心。自从父权时代开始,就形成了男主外女主内的观念,男子依靠体力优势在外主持大局,而女子则在家中处理繁琐家事,一切都听从丈夫的命令。甚至还有一句话说"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可见古时女子受到父权压迫严重。通过儒家的礼乐教义对女子进行了十分严格的约束。

最能体现这一观点的就是在曹雪芹写的《红楼梦》当中的一幕。林黛玉等妹妹十分有才华,作出了脍炙人口,因此经常和贾宝玉等人在小花园中讨论诗歌。贾宝玉觉得林妹妹的一首诗写的十分出彩,想要把诗歌拿给别人看,但是妹妹们不敢把自己写的诗暴露出去,不敢让人知道自己是有文***的,只能自己关起门来偷偷欣赏。这也体现了古人觉得女子有才华并不是好事。

自古以来就有这些男尊女卑的封建观念,但是真正让这句话广为流传的还是张岱,他在《公祭祁夫人文》中引用了眉公的一句话:"眉公曰:丈夫有德便是才,女子无才便是德。此语殊为未确。"将眉公收录在《安得长者言》的话广泛传播开来。但是这句话具体最初是由谁说出的并没有确切的依据。

虽然自古以来男尊女卑的观念,对女子有着严重的压迫,但是我们经常流传的是后面这句话,而忽略了这句话的前半句。实际上把两句话连在一起就不难看出,这句话其实对男子和女子都有一定程度的约束。

这句话的上句是"丈夫有德便是才",这句话比较好理解,意思是男子要以德行为主,即使没有才华也要有德行,体现出古人对男子的德行极为看重,如果没有德行会被众人瞧不起。下句是"女子无才便是德",这句话就经常会引起一些误会,难道女子没有才华才是有德行吗?这也让许多知识女***到不满,凭什么男子可以有才华,而女子没有才华才被视为有德行。

二、真相究竟如何

那么真相究竟是不是这样呢?通过查阅资料我们发现,我们可能真的是理解错了。"女子无才便是德"这句话其实从古至今都一直有争议,不同时期的人们也有许多不同的看法。

比如清代才子李渔就认为这句话是因为曾经有人因沉迷于女子的才华与美貌而因此犯错,于是觉得女子有才华不是一件好事,因此劝诫后人不要这样,让女子没有才华从而避免再次犯错。但是这都是李渔自己的猜测,并且即使这是真相,也无疑体现出最初男性的一种自私的想法。

还有一种说法是古诗词当中的通***字"便"通"辩",真相实际上是"丈夫有德辩是才,女子无才辩是德"。这句话的意思是男子要有与人争辩的才华,在争辩时体现自身的文化修养,而女子要有能够不与人争辩的气度和自身修养。这种理解显然更容易让人所接受,也印证了古人十分重视气度和涵养的说法。

另外一种解释是说女子不单是指女性,而是泛指夫人和子女,"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意思实际上是"不是…就是…",夫人和子女或者拥有才华或者拥有德行,两种才能一定要有其中一种,二者选其一即可。但是这一说法又违背了古人更看重德行的观念。

最容易为人所接受的一种说法是"无才"是原本有,而当做它没有。意思是女子在家人和丈夫面前,即使有才华也不能显露出来,掩盖住自己的才华就是最大的德行。体现出妇人的德行和体现女子谦逊的一面,同时也更加能照顾丈夫的面子,这一说法也体现出了男尊女卑的观念。

三、古代凡事以德为先

在我们看来,以前的这些说法和解释实际上都是一种误会。我们更支持的一种说法是这句话是对偶结构的,无论是男是女,都同样受到道德的约束,这句话是再说同一句话,那就是做人要以德行为主。这种对偶的句式结构更加朗朗上口、利于传播,因此就一直这样流传下去,只是在流传的过程当中有些人忽略了前半句话。

人们往往都误会了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无",这个无并不是让女子没有才华的意思,而是说有德可以忽略才华,和前半句的意思是一致的。"男子有德便是才,女子无才便是德"这两句话都体现出了古人对人德行的重视。虽然古代是一个男尊女卑的社会,但是对德行的要求并不区分男女,都是同样的严苛。

在流传的过程中,有人无意间忽略了前半句话,因此误解了古人的观点。更是有心人故意去掉前半句,只为了用古人的话约束住有才华的女子,让女子长期处于愚昧无知的状态,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但是这句话最初的含义并不是为了让女子没有才华。

从这句话也可以看出,古人实际上对于男子的要求更为严格,最好是德才兼备,即使没有才华也要有德行。而对于女子并不关心是她否有才华,只要有德行就已经足够了。

古***为何把男孩叫做添丁女孩叫做添口?

封建社会的男尊女卑最初的源头来源于原始氏族生活时期。①因为在当时是由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转变的时期,因为人类的发展,各原来没有联系的部落关系也逐渐发展起来(战争,外交...),由于男性生理上的先天优势,男性在部落的重要性逐渐增强。②因为人类逐渐发展,温饱和生育成活率已经逐渐加强,而此时已经逐渐进入农耕时期,男性先天的生理优势又显现出来。③再一个,中国进入封建时期比较早,奴隶社会没几年,变数不大,所以中国古代男尊女卑特别严重。

前言

在古装***剧的耳濡目染下,我们对“壮丁”“人丁兴旺”诸如此类的词汇并不陌生,传宗接代、繁衍子嗣在古代家家户户都是头等大事。

即使是生活在思想开放的现代社会,不过就算是八零后九零后,我们在小时候还是或多或少有感受到自古以来“重男轻女”的风气。

比如说家中老人长辈会强调自己不像别人家那样“重男轻女”,未免有种“此地无银”的感觉,在偏僻乡村地区更有甚者会把刚出世的女娃偷偷扔掉,越不发达的地区越是如此,这样“性别歧视”的文化糟粕自古以来流传至今。

在落后封建的古代社会,甚至对于家中生男生女都有不同的称谓,生男孩叫“添丁”,生女孩叫“添口”,其实这种“男丁女口”的说法也是男尊女卑性别歧视的一种体现。

一、“添丁”、“添口”

事实上在遥远的封建社会,主要的生产方式是男人耕地女人织布,即“男耕女织”。因为生理结构的不同,女性生来力量就比较小,甚至成年女性也比成年男性弱,然而,男人生来就有良好的体力,承担着务农的任务。

在古代,生男孩被称为“添丁”,但是那些被称为“丁”的人必须是成年人,因为只有在成年之后,他们才能承担家庭的体力劳动,因此在古代,十六岁到六十岁之间的男人被称为“丁”。

由于妇女在古代生产中从事纺织、烹饪和家务劳动,她们就不能胜任繁重的农业劳动,地位远远低于男性,也就是因为不能耕种农活,却多了一张吃饭的“嘴”,所以古时候出生的女孩被称为“添口”。

众所周知古代重男轻女,这是由于他们认为男孩的出生可以增加农业生产的劳动力,而气力不足的女孩被认为只是多了个吃饭的“口”,而不能耕种土地,在古代家庭,生女孩被认为是“亏本买卖”。

二、与赋税徭役有关

“丁”与“口”的称谓与古代社会的赋役制度有着密切的关系。

秦汉以来,对土地、人口、户籍等征收赋税,包括实物、货币、劳力等,关于这一方面,秦始皇颁布了“使黔首自实田”的法令,命令地主和土地所有者按照法令中的规定申报土地持有并纳税。

到了汉代,***不仅收田租,还输出赋,也就是说,***以户口为标准,按人口数量计算人口税,按土地数量征收土地税,如果成年妇女没有土地,人口税收就会被征收,而不征收土地税。

除此之外,在汉代,除口赋外,还征另一种人口赋税,提供口赋的钱并不是人口赋税,自唐代以来,继承了魏晋南北朝的税收算法,有田的男丁需要按时纳税。

隋唐时期,我国古代税收制虽然趋于完善,但也走了不少弯路。例如,在双税法之后,以丁户为基础的租金调整法不再适用,田赋的表达一度被称为胡赋,其意义也发生了变化。

其中,耕地是指土地征收的地租,最初“赋”是由“军赋”基金转化而来的人头税,相当于不服兵役的补偿。晋帝颁布《占田令》,规定丁男按五十亩缴纳田租,丁女按二十亩缴纳田租。

在古代社会,由于作为农民最大资产的土地相对稀缺,土地的分配多以男性数量为主。因此,它指的是可以作为劳动力的成年男性,这与当时的土地制度有关。

在宋代,丁口簿被用来登记二十岁到五十九岁男性的姓名,以分配徭役和税收;明代开始***用鞭法征收钱款和地租,人口赋税的色彩和个人依赖性逐渐减弱;清朝有一个过渡时期,康熙五十一年,宣布以第五十年的丁数量为标准,对丁的数量不再征税,即使是添丁也不例外。

雍正还进行了一次伟大的改革,他将人口税和土地税合并成一个,并且废除前“人头税”,成为清朝统一的制度。

可以说,丁银与田赋的统一是以农地为征税对象,简化了税收和征管程序,是历史上的一大进步,这也是经济发展的产物。商品经济活跃,土地税虽然数额仍然很大,但在清代财政中所占的比例已经相对较小。

然而,这一传统的影响是深远的,包括香港以前的房屋改革也深受影响。新界原居民的男性后代也被称为丁,“丁屋”由此而来,“丁”既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在古代,男孩的出生称为添丁,女孩的出生为添口,都是在传统制度下的产品。

三、男尊女卑的思想

事实上,在一开始并没有男尊女卑的概念,而且女性的地位是比较高的,在旧日的母系社会中,妇女是主要的劳动力,男人常常在家里做一些家务。在那个时候,女性可以有很多男***,所以那个时候女性所生的孩子不能确定父亲是谁。

当时妇女是主要劳动力的原因是手工业在***集、***和***方面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女性可以在劳动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她们可以制作出更多精美的手工艺品,而且在***集中,她们的姿势也比较轻盈,技巧也比较灵活,她们还可以制作渔具。

在后期,农业和畜牧业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在这一时期,食物不再主要是通过***集,而是种植和***,因此,体力较强的男性成为劳动力的主体,逐渐形成了以男性为主导的宗法社会。在这一时期,男性的地位逐渐高于女性,相关男性可以娶一个以上的女性。

数百年之后,小农经济的农业为主要方式,逐步产生和发展的男性主导地位继续和加强,男尊女卑的观念在中国开始了悠久的历史。

早在先秦时期,中国的一些古籍中就有类似的记载。到了秦汉时期,男尊女卑的思想得到了极大的发展,甚至对女性的行为产生了明确的限制,其中有一个关键人物——董仲舒。

董仲舒是西汉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董仲舒用阴阳来联系和对应男女关系,董仲舒提出“丈夫虽贱,皆阳;女人虽贵,皆阴”,就这样,在男人和女人之间建立了不可逾越的地位差距,不仅如此,董仲舒也明确分工的层次结构,并添加丈夫和妻子之间的关系。

同样在西汉时期,《礼记》中就明确规定,女人应该处于卑微的地位,像对待国王或大臣一样对待丈夫。对女人的行为有具体的要求,而这些要求都体现了女人的卑微地位,带来的影响是严重的,可以说是完全切断了女性独立的人格和经济自由的可能性,使女性想要生活在当时社会,必须依靠男人。

除了对丈夫的爱,女人在丈夫死后也要保持贞洁,特别是在西汉后期,贞洁和女强人得到了高度的赞扬,汉宣帝命令贞女服从等级制度,汉平皇帝命令所有的村庄提拔贞女,并免除她们的赋税和赋役。

在古代法律中,甚至有“男女有别”的规定。例如,明清时期的法律规定,丈夫殴打妻子,如果妻子没有受到严重伤害,就不应该受到调查;而妻子殴打丈夫,直接棍百,造成重伤以上的人加常人***犯罪。由此可见,古代男女社会地位的差距不仅存在于家庭中,还存在于整个社会的“共识”中,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

随着古代社会的发展,这种男尊女卑的观念不断被强化和制度化,越来越难以摆脱。在中国古代,妇女受到不公正的待遇而不自知,甚至成为男尊女卑观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捍卫者,这种无知和自卑与古代妇女没有接受教育的权利有关。

随着教育水平的加深和教育的普及,男尊女卑的土壤将逐渐消失,男尊女卑最终将成为历史,“丁”“口”的说法也逐渐湮没在历史中。

结语

中华民族传统从封建帝制代代相传至今,虽说我们要敬畏历史,但历史未必都是正确的,不管是“添丁添口”、“男丁女口”还是“裹小脚”、“一夫多妻”之类的思想文化和政策制度,都是一种男尊女卑的错误思想,换句话说就是性别歧视。

古代生男孩被称为“添丁”,甚至还有各种祭祀之类的传统活动来宣告家族“添丁”了,生女孩的“添口”就不会有这样的待遇,一是与封建社会的赋税徭役制度有关,二是与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密不可分。

庆幸自己生在思想开放的现代社会,“添丁添口”的说法早已已经不复存在,现代女性不再是社会地位低下的一方,而是比男性拥有更高的地位。因为现代人类不再仅仅把农业作为一种生产手段,女性可以撑起半边天而不依赖于男性。

我们要用正确态度对待历史,历史既然已经发生我们就要承认,取其精华弃其糟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