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属该怎么写_遗属姓名

tamoadmin 成语分类 2024-06-21 0
  1. 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困难帮扶申请书怎么填
  2. 改嫁后还能享受遗属待遇吗
  3. 办理领取抚恤金,遗属补助需要什么证件?
  4. 牺牲烈士资料到哪里查询

遗属补助,是职工去世之后家属可以申请的补助。这个补助只针对于事业单位或是机关工作的工作人员,企业员工没有。办理遗属补贴的生活困难的去世职工家属,申请时需要开具死亡证明复印件、与死亡职工关系证明和遗属本人的***明。当然还有最重要的申请人生活来源情况的证明。

遗属补助办理需要的证明材料

1、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注明死亡日期的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或人民***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复印件;

遗属该怎么写_遗属姓名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申请人与死亡职工关系证明;

3、职工遗属的有效***明(***正、反面复印件或户口簿上记载职工遗属姓名和出生年月的页面复印件);

4、外省市户籍人员另需携带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一级***所属办事机构或城居保、新农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申请人生活来源情况的证明

根据职工遗属的不同情况,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1、遗属对象为子、女、弟、妹等人员且年满16周岁的,需携带在高中或职业学校就读及学制年限的相关证明材料;

2、遗属对象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需携带本市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或外省市县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3、遗属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

4、孤身一人的职工遗属,需携带由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一级***出具的相关证明;

5、人户分离人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

:哪些对象能享受遗属补助

指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下列直系亲属和其他亲属:

①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6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②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5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③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者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满16岁,或者满16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④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16岁,或者满16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死者配偶有固定收入的,其收入数额在扣除本人必要的生活费以后,所余部分应作为遗属生活费,不足时,再给予补助。扣除标准,由各地区根据本地区一般工作人员的生活水平确定。

法律依据:《财政部、民政部关于执行的通知》第二条: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一般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规定(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区的标准)。对于在保护、抢救国家资财或对敌斗争中牺牲的人员,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一些。

遗属补助费按应享受遗属补助的人数和标准计算,其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

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困难帮扶申请书怎么填

法律分析:遗嘱是立遗嘱人依法处理自己生前所有财产及其它事务,并于死亡后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处理个人财产,也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1.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公证遗嘱有效。2.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无非法内容的,有效。3.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证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的代书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4.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的录音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6.无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嘱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改嫁后还能享受遗属待遇吗

根据表里内容填写。

根据表里内容进行填写姓名,性别等等,说明一下自己的基本情况,还有参战的情况,然后说明困难情况。

烈士遗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等,烈士遗属是指经法定的审批机关批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的人员。

办理领取抚恤金,遗属补助需要什么证件?

遗属改嫁后就没有补助了,有抚养义务的是夫妻,再婚后,抚养义务转移动新的配偶身上,原配偶单位不再承担抚养义务。遗属的定义是指死者生前供养的对象,包括父母子女夫妻。

如果男方死亡后妻子改嫁,这样妻子就中断了遗属关系。改嫁不能享受遗嘱补助。指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下列直系亲属和其他亲属: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6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5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者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满16岁,或者满16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16岁,或者满16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遗属补助办理需要材料:

1.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注明死亡日期的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或人民***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复印件;

2。申请人与死亡职工关系证明;职工遗属的有效***明(***正、反面复印件或户口簿上记载职工遗属姓名和出生年月的页面复印件);

3.外省市户籍人员另需携带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一级***所属办事机构或城居保、新农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申请人生活来源情况的证明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牺牲烈士资料到哪里查询

申请材料:

1、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注明死亡日期的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或人民***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复印件;

2、申请人与死亡职工关系证明;

3、职工遗属的有效***明(***正、反面复印件或户口簿上记载职工遗属姓名和出生年月的页面复印件);

4、外省市户籍人员另需携带户籍所在地街道 (乡、镇)一级***所属办事机构或城居保、新农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申请人生活来源情况的证明;

根据职工遗属的不同情况,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1、遗属对象为子、 女、弟、妹等人员且年满16周岁的,需携带在高中或职业学校就读及学制年限的相关证明材料;

2、遗属对象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需携带本市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 机构或外省市县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3、遗属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

4、孤身一人的职工遗属,需携带由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一级***出具的相关证明;

5、人户分离人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扩展资料:

申办条件:

1、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单位职工(含养老人员)非因工死亡时,其生前供养并符合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直系亲属;

2、参加本市社会保险 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灵活就业人员,按月实际缴费满5年,非因工死亡,且死亡当月正常缴费,其生前供养并符合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直系亲属;

3、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非因工死亡,且死亡当月正常缴费,其生前供养并符合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直系亲属。

办理机构:

1、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由所在地开业服务机构代为申 报);

2、从事有合法经济收入的自雇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至户籍所在地或居住登记地的街道、镇 (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区(县)社保分中心;

3、本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配偶至本市户籍人员户籍所在地或居住登记地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区(县)社保分中心;

4、停止缴费人员至户籍所在地或居住登记地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区(县)社保分中心。

劳动报:遗属申领补助需提供什么材料?

查询牺牲烈士资料有以下途径:

1.民政部门:可以联系当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殡葬管理机构,负责管理烈士墓地和相关档案。可以向民政部门提供烈士的姓名、籍贯、牺牲时间等信息,民政部门会帮助查询相关资料。

2.军队相关部门:如果烈士是军人,可以尝试联系军队相关部门,如军事档案馆或军事博物馆,会有相关的资料和档案,可以提供查询。

3.互联网平台:现在许多地方***和军队都建立了相关的互联网平台,提供烈士查询服务。可以通过搜索引擎或者相关官方网站,输入烈士的信息进行查询。

4.纪念馆和陵园:一些地方会建立烈士纪念馆或者陵园,可以前往这些地方,寻找烈士的相关资料和纪念品,工作人员也会提供帮助和指导。

查询烈士资料需要提供准确的信息,如姓名、籍贯、牺牲时间等。由于保密和隐私的原因,有些资料可能无法公开或者只能提供部分信息。在查询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明或者申请表格,以便进行正式的查询和核实。

烈士家属享有以下待遇:

1、一次性抚恤金。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规定适用范围的,还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相当于烈士本人40个月工资的烈士遗属特别补助金。不属于前款规定范围的烈士遗属,由县级人民***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40个月的中国人民***排职少尉军官工资。

2、一次性增发抚恤金。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民政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3、一次性特别抚恤金。对生前作出特殊贡献的烈士,除按照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外,军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特别抚恤金。

4、定期抚恤金。对符合下列条件的烈士遗属,由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还可定期领取一定的抚恤金: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烈士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残疾或者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

综上所述:对于牺牲烈士资料的查询,需要尊重其家属和相关机构的隐私政策和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英雄烈士抚恤优待制度。英雄烈士遗属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教育、就业、养老、住房、医疗等方面的优待。抚恤优待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并逐步提高。

国务院有关部门、军队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应当关心英雄烈士遗属的生活情况,每年定期走访慰问英雄烈士遗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