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遇见的四字成语

2.谁可以告诉偶巧姐的成长历程?

遇见的四字成语

遇难呈祥和遇难成祥哪个对-遇难呈祥和遇难成祥哪个正确

遇难成祥

遇难呈祥

遇人不淑(淑:善,美。指女子嫁了一个品质不好的丈夫。后泛指结交了不正派的人。)

遇事风生(原形容处事果断而迅速。后指一有机会就挑拔是非,引起事端。)

遇事生端(指好事者一有机会就借端兴风作浪。)

谁可以告诉偶巧姐的成长历程?

《红楼梦》里列入金陵十二钗的巧姐由于年纪细小,性格尚未形成,所以在书中处于陪衬地位。书中提到巧姐娇贵多病,刘姥姥二进大观园时,凤姐因巧姐又病,想起要刘姥姥给她起个名字,说“……你贫苦人起个名字,只怕压的住她。”刘姥姥听她刚好是生于七月初七,就笑道:“这个正好,就叫她是巧哥儿,这叫作‘以毒攻毒,以火攻火’的法子,日后或一时有不遂心的事,必然是遇难成祥,逢凶化吉,却从这“巧”字上来。”

根据书中第五回宝玉看到《金陵十二钗》正册上画有一座荒村野店,有一美人在那里纺织,其判词云: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偶因济刘氏,巧得遇恩人.这里”刘氏”就当然是指刘姥姥了.”"巧”是相关语, 指在贾府”势败””家亡”后,巧姐最后无依无靠被她的”狠舅奸兄”勾通

企图把她卖入烟花巷时,碰巧遇上了受凤姐救济过的刘姥姥把她救走的事.刘姥姥成了她的”恩人”,后来,刘姥姥把巧姐招入家里,与板儿结成夫妻.板儿靠耕作家里的”两亩薄田”,巧姐靠勤劳纺织,在荒村里过着自食其力的安定生活.

正册判词之九

画:一座荒村野店,有一美人在那里纺绩。

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偶因济刘氏,巧得遇恩人。

[注释]

这一首是说贾巧姐的。

1.“势败”二句——曹雪芹佚稿中贾府后来是“一败涂地”、“子孙流散”的,所以说“势败”、“家亡”。那时,任你出身显贵也无济于事,骨肉亲人也翻脸不认。当是指被她的“狠舅奸兄”卖于烟花巷。脂批说:“非经历者,此二句则云纸上谈兵,过来人那得不哭!”揭示出这一情节与作者、批者的生活经历的关系。

2.“偶因”二句——“刘氏”,程高本作“村妇”,当是嫌原句太直露而改的。刘姥姥进荣国府告艰难,王熙凤给了她二十两银子。后来贾家败落,巧姐遭难,幸亏有刘姥姥相救,所以说她是巧姐的恩人。脂批说刘姥姥“有忍耻之心,故后有招大姐事”(甲戌本第六回),又说巧姐与板儿有“缘”(庚辰本第四十一回),当是指他们后来结成夫妻,过着自食其力的劳动生活。续本则写巧姐嫁给了一个“家财巨万,良田千顷”的姓周的大地主家做媳妇,把“荒村野店”写成了地主庄院,与作者在画中所预示之意相悖。“偶”,贾府本不存心济贫,凤姐更惯于搜刮聚敛,对刘姥姥不过是偶施小恩小惠而已。“巧”,语意双关,是凑巧,同时也指巧姐。

红楼梦曲

留余庆

留余庆,留余庆,忽遇恩人;幸娘亲,幸娘亲,积得阴功。劝人生,济困扶穷。休似俺那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正是乘除加减,上有苍穹。

[说明]

这首曲子是写贾巧姐的。曲名“留余庆”,是说贾巧姐的娘王熙凤曾接济过刘姥姥,做了好事,因而得到好报——由刘姥姥救巧姐出火坑。前代为后代遗留下来的福泽叫余庆。《易·坤·文言》:“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留余庆与“积得阴功”义相似,都是一种因果报应的说法。

[注释]

1.留余庆——先代为后代所遗留下来的福泽叫余庆。《易·坤·文言》:“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留余庆,与“积得阴功”义相似,都是一种因果报应的迷信说法。娘亲,“母亲”的一种方言叫法。

2.狠舅奸兄——不知曹雪芹原计划中“奸兄”所指系谁。续书写巧姐后为王仁(狠舅)、贾环、贾芸(奸兄)等所卖,但可以肯定贾芸不是曹雪芹原计划中所说的“奸兄”。第二十四回的脂批说后半部有“芸哥仗义探庵”(靖藏本)事,并说“此人后来荣府事败,必有一番作为”。贾环则既非“舅”,也非“兄”,而是巧姐的叔叔。

3.乘除加减——指老天的赏罚丝毫不爽,犹“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鉴赏]

贾府丑事败露后,王熙凤获罪,自身难保,女儿贾巧姐为狠舅奸兄欺骗出卖,流落在烟花巷。贾琏夫妻、父女,“家亡人散各奔腾”。后来,巧姐幸遇恩人刘姥姥救助,使她里逃生。这些佚稿中的情节,前面“判词”注中已有提及。那末,这样描写巧姐的命运,在小说之中究竟有什么特殊的意义没有呢?我们认为它很有可能表现出作者曹雪芹在经历过长期的贫困生活后,思想上所出现的某些接近人民的新因素。

作者描写刘姥姥形象的真正用意,并不像小说所声称的那样是因为贾府大小事多,理不出头绪来,所以借她为引线,也不是为了让她进荣府闹出许多笑话来,供太太**们取乐,借以使文字生色。作者安排这个人物是胸有成竹的。脂批批出:小说在介绍刘姥姥一家时所说“‘略有些瓜葛’,是数十回后之正脉也”(第六回)。这就是说,刘姥姥一家在后半部中因巧姐为板儿媳妇,真的成了贾家的亲戚,而且是正派亲戚。“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在“树倒猢狲散”的情况下,贾府主子们之间的勾心斗角已发展为骨肉相残。到那时,肯伸手相援的都是些曾被人瞧不起的小人物,如贾芸、小红、茜雪等。而曾被作为贾府上下嘲弄对象的刘姥姥,不但是贾府兴衰的见证者,反过来,她也成了真正能出大力救助贾府的人。要把被卖作的巧姐从火坑里救出来,就不外乎出钱和向人求情,这对刘姥姥来说是不容易的。接着,招烟花女子为媳妇(此外巧姐也别无出路),则更是要承受封建道德的巨大压力。在脂批看来:“老妪有忍耻之心,故后有招大姐之事。”其实,这正是在考验关头表现出一个农村劳动妇女的思想品质,大大高出于表面上维护着虚伪的封建道德的上层统治阶级的地方。

贾巧姐终于从一个出身于公侯之门的千金,变成了一个在“荒村野店”里“纺绩”的劳动妇女,就象秦氏出殡途中宝玉所见的那个二丫头那样。与前半部十二钗所过的那种吟风弄月的寄生生活相反,巧姐走上了一条全新的自食其力的生活道路。于是,刘姥姥为巧姐取名所说的“遇难呈祥,逢凶化吉”得到了证验。曹雪芹思想的深度是一般封建时代的小说家所难以企及的。脂批的思想与之就有很大的差距,他说:“应了这话固好,批书人焉能不心伤!狱庙相逢之日,始知‘遇难成祥,逢凶化吉’实伏线于千里。哀哉伤哉!此后文字,不忍卒读。”(靖藏本第四十二回批)看来,他对这样的“成祥”“化吉”还有保留,所以仍不免“哀哉伤哉”。续书者就更不用说了,在他看来女子失节不如一,既沦为烟花女,便无“余庆”可言,招巧姐而使她成为靠“两亩薄田度日”的卑贱的农妇,刘氏也算不得“恩人”。所以,续书让巧姐幸免于难,并且最后非让她嫁到“家资巨万”的大地主家不可(这应入“厚命司”才是),还让“刘姥姥见了王夫人等,便说起来将来怎么升官,怎么起家,怎么子孙昌盛”,这与曹雪芹的原意真是有天壤之别!

当然,曹雪芹笔下的刘姥姥身上也戴着封建阶级精神奴役的沉重枷锁,说王熙凤能“留余庆”、“积得阴功”,也完全是一种阶级偏见。曲子宣扬“乘除加减,上有苍穹”的冥冥报应的迷信思想,更明显的属于封建糟粕。这些无疑都应剔除。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使作者产生“劝人生,济困扶穷”思想的实际生活基础,把它与封建剥削阶级惯于进行的虚伪的、廉价的慈善说教区别开来。

  巧姐虽然也是十二钗正册中的人物,但在曹雪芹原著的前80回中,都还只是个孩子,甚至连句话都没有,并没有什么依据可以说明她的个性特征。

  巧姐是王熙凤的女儿,也是她唯一的孩子。王熙凤这个人,用贾母的话来形容,就是“霸王”一样的人。她是贾母长子的儿媳妇,公公是世袭的荣国公,娘家也是京城知名的富有官宦人家,民间传说“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特殊的生存环境造就了出类拔萃的王熙凤。她聪明漂亮,泼辣能干,善于逢迎又工于心计,在贾家大权独揽,春风得意。她是个性格复杂的人,热心起来可以做个孝顺周到的孙媳妇或是体贴风趣的大姐姐,厉害起来又是个精明强干人人敬畏的管家婆,贪婪狠毒起来又是个毫不留情心狠手辣的母夜叉。她平生一无所惧,敢做敢为,也不相信什么阴司报应,对自己的敌人从来都抱着赶尽杀绝的主张,从来没有想过要为子孙后代积德。但是这么个厉害人物也有遗憾,就是没有儿子。她虽然在贾家很得宠,但是没有儿子的女人在旧社会可能意味着最终会失去地位甚至财产继承权。而有了儿子才有后半生的保障。比如李纨,虽然青年守寡,可是因为有了儿子贾兰,照样有好日子过,虽然不干什么活,却能拿最高的工资,还处处受人敬重。

  凤姐结婚几年,一直对自己的好色丈夫控制很严,生怕他跟别的女人生出儿子来抢占自己的地位,为此不惜把自己的丫环平儿给他作妾以收买其心,并且害他的宠妾尤二姐。但是,很不幸,她和平儿都没能生出儿子。随着唯一一个儿子的流产,她的健康也每况愈下,生儿子是越来越不可能了。于是,很自然地,她把自己仅有的女儿当作了毕生的希望。

  常言道:“虎毒不食子”。凤姐虽然泼辣狠毒,但对自己的独生女儿还是非常疼爱的。越是能干的家长往往越是舍不得让自己的孩子受累、受委屈,倒是窝囊无能的家长养出的孩子成熟得更加迅速,也更加独立能干,所以能干与不能干的特性总是隔代遗传。凤姐抚养巧姐肯定也是非常的溺爱娇惯。这个城府极深、心力交瘁的女强人可能只有在面对女儿的时候才会有真正发自内心的柔情。女儿是她那颗如同铁石般冷酷强硬的芳心上最柔软最温暖的地方。

  然而巧姐并不是个让人省心的孩子。书中大部分出场时的巧姐都是生病的状态,不是出水痘就是感冒伤风,身体是娇弱得很。凤姐为她非常担心,毕竟这是她唯一的孩子,要是再活不长,她可就真是一点指望也没有了。她不但担心女儿的身体,也担心她的前途。巧姐出生的日期是阴历七月初七。中国人认为“七”是个不大好的数字。阴历七月初七是“乞巧节”,是牛郎织女相会的日子。民间认为这个日子阴气很重,因为所有喜鹊都上天搭桥去了,所以人间无喜气。这天出生的孩子多半长大后也是忧多喜少。所以凤姐也为自己的女儿担忧。

  当刘姥姥游完大观园后,凤姐抱着生病的女儿,开始跟她探讨起了女儿的命运。凤姐希望刘姥姥给久未取名的女儿起个好名字,一来可以借刘姥姥的寿,二来因为老刘是穷人,旧社会的人都相信穷人起名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刘姥姥虽然只是个农妇,却生来有些见识。有时表现得象个“三八”,有时却又有点“半仙”的风度,是个怀才不露、大智若愚的高人。她问清了孩子的生日后,决定给她取名为巧姐,说这是个以毒攻毒以火攻火的法子。刘姥姥还向凤姐保证说,这个名字可以使这孩子长大后逢凶化吉、遇难呈祥,都从这“巧”字上来。

  这也是<红楼梦>中颇为温馨的一幕:两个年龄阅历和社会地位截然不同的女人共同为一个注定命运多蹇的小女孩筹划,希图改善她的前途。每次读到这里,都让我想起了<睡美人>的童话故事。二者情节非常神似。<睡美人>中的公主也是在襁褓中就遭受邪恶仙女的诅咒------将在16岁时被纺针刺。其后一位善良的仙女挺身相助,她虽然无法打破邪恶仙女的魔法,但可以加以改善,就是把被刺而改成长久催眠,直到有爱情的力量将她唤醒。刘姥姥就象那个好心的仙女,后来她也真的象那仙女帮助公主一样帮助和保护了巧姐,她才是巧姐命中的救星。

  从判词来看,巧姐后来的确是遇到了难处。贾府败落,母亲病“狱神庙”。父亲可能是入狱,也可能是了。她被“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也许是王仁和贾蓉)卖入青楼,沦为。巧姐本来就体弱多病娇生惯养,一旦从锦绣丛中跌落尘埃,早就是又悲又怕,精神几乎崩溃,哪里还能想办法跟命运抗争呢?基本上已经处于“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状态了。可是因为机缘巧合,遇到了刘姥姥。刘姥姥因为以前得到过凤姐和贾府的周济,决定滴水之恩要以涌泉相报。所以不惜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去搭救巧姐,终于替她赎了身。赎身后的巧姐无家可归,刘姥姥又收留她,并不嫌弃她的青楼经历,忍辱含垢,把她许配给自己唯一的外孙板儿为妻。

名字的来历;

宝玉称巧姐为妞妞,又说:“我瞧大妞妞这个小模样儿……”“大妞妞”是否因为根据一个较早的脂本续书,巧姐是凤姐长女?说见赵冈“红楼梦考证拾遗”第一三六页。巧姐、大姐儿姊妹俩后并为一人,故高鹗将后四十回大姐儿悉改巧姐,以致巧姐忽大忽小。

第八十回巧姐患惊风症,旧本也作巧姐,而且有无数“巧姐”,绝非笔误。第一○一回夜啼,被李妈拧了一把,各本均作“大姐儿”,是屡经校改的唯一漏网之鱼。抄本第一○一回不是旧本,但是旧本想必总也是“大姐儿”,否则程本的“大姐儿”从何而来?被拧大哭,凤姐先发脾气,然后慨叹:“明儿我要是了,撂下这小孽障,还不知怎么样呢!……你们知好歹,只疼我那孩子就是了。”只有一个孩子,而前文作大姐儿,是另有一个长女巧姐。一页之中自相矛盾。

第八十回假定原是大姐儿患惊风,早期脂本流行不广,抄手过录时根据后期脂本代改为巧姐。第一○一回不是旧本,当然不是同一抄手;只有一个“大姐儿”字样,全抄本未代改,程甲、程乙本两次校阅,也没注意,仍作大姐儿。下文“撂下这小孽障”,仅提次女,因为太小,更不放心,但是“你们知好歹,只疼我那孩子就是了”,一定是“只疼我那两个孩子”,被程本或原抄手删去“两个”二字。在同一段内忽而?忽,忽而警觉,却很少可能性。一定是本来没有“两个”二字。

第一百十三回是旧本,凤姐叫巧姐儿见过刘姥姥,说:“你的名字还是他起的呢。”大姐儿由刘姥姥改名巧姐——续书并不是根据早期脂本,写凤姐有两个女儿。“大妞妞”不过是较客气的称呼,如“史大妹妹”,并没有“史二妹妹”。

续书写巧姐暴长暴缩,无可推诿。不过原著将凤姐两个女儿并为一个,巧姐的年龄本有矛盾,长得太慢,续书人也就因循下去,将她仍旧当作婴儿,有时候也仍旧沿用大姐儿名字。后来需要应预言被卖,一算她的年纪也有十岁上下了,(我这是照周汝昌的年表,八十回后照大某山民回末批语。)第一百十八回相亲,也还加上句解释:“那巧姐到底是个小孩子。”

外藩买妾,两个宫人相看巧姐,“浑身上下一看,更又起身来,拉着巧姐的手又瞧了一遍,略坐了坐就走了。”只看手,不看脚,因为巧姐没裹脚。前八十回贾母看尤二姐的脚,是因为她是小脚。

写二尤小脚的两节,至程甲本已删,当是后四十回旧本作者删的,因为原续书者注重满人这一点,认为他们来往的圈子里不会有小脚。第七十回晴雯的红睡鞋也删了。百廿回抄本前部是脂本,所以无法断定后四十回初出现时,有关小脚的三句已删。

为什么不能是程甲本删的呢?因为甲本不主张强调书中人是满人。“妞妞”甲本改“姐姐”,疑是“姐儿”误。本来书中明言金陵人氏,一般读者的印象中也并不是写满人。自然是汉人的故事较有普及性,甲本改得很合理,也合原书意旨。下文“大妞妞”改“大姐姐”,应作“大姐儿”。甲本道学气特浓,巧姐是闺名,堂叔也不能乱叫。第一百十八回贾政信上称探春为探姐,也就是探姐儿。那是自己父亲,没给改掉。宝玉仍称巧姐为大姐儿,因为家中小辈女孩子通称大姐,如西门庆称女儿为大姐,或“我家大姐”,以别于人家的大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