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门立户法律-顶门立户是什么意思
1.男女什么时候平等
2.我弟是上门女婿,弟媳家爷爷去世。女方家让我弟抱遗像合适吗?
3.因为是女生,父亲表示不会给予财产怎么看开?
4.鲁迅在十三岁是,他家里遭到什么变故?
男女什么时候平等
世间没有绝对的平等,都是环境造成改变,因为男人从身体很思想上都比较强大,能顶门立户养老送终,所以生了头胎男,依照计划生育就不让生了,但是头胎女的都要嫁人,那么未来老人怎么养,谁管,这是很现实的社会问题,也是经历了激烈的冲突才形成的局面,当然如果女人可以顶替男人,超过男人,那么以后就会变成投胎是女不让生二胎,这是实力决定的,生存决定的。平等是美好的愿望,是口号,你看到乞丐的时候,想过把他当成很一样的人吗。平等你为啥不去干男人的活,所以说平等不是这么个说法。
我弟是上门女婿,弟媳家爷爷去世。女方家让我弟抱遗像合适吗?
你弟弟是上门女婿,弟媳家爷爷去世,女方家让你弟弟抱爷爷的遗像,你弟弟觉得女方家是欺负他,所以,现在心里压力很大,希望网友为你们支招。
看了题主的问题,我首先要说题主和题主几句,那就是,你和你弟弟可能不懂民间风俗,才会觉得抱逝者的遗像不好,可以说,这是无知的表现。根据民间风俗,一般家里老人去世,抱遗像的人应该是长子,可是,你说你弟弟是上门女婿,女方家要求他给女方的爷爷抱遗像,我相信,女方家不是随意安排的。
为什么呢?因为在农村,只有没儿子的人家才会招上门女婿,上门女婿入赘女方家后,岳父岳母都把女婿当自己的儿子。既然你弟弟已经成为上门女婿,也就成了岳父岳母家的继承人,不但家里的房产可以继承,而且也要但当起家里所有的事务。从女方家这个要求看,你弟弟的岳父可能是先于弟媳的爷爷归西的,如果还在,可能也是不能自理之人,因此,本应属于这家人长子承担的事务,就落到你弟弟的肩上了。
有人说,要看你弟弟的老丈人家是否还有其他女婿,如果还有,不应该只是让你弟弟抱遗像。其实,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前提已经交代,你弟弟是上门女婿,一家人不可能有好几个上门女婿吧!就算还有其他女婿,他们不是上门女婿,也没资格继承这家人的财产和承担一切事物的资格。因此,让你弟弟为弟媳的爷爷抱遗像,是弟媳家族对你弟弟的认同和看重,并非什么欺负。如果你弟弟把这理解成被媳妇家族欺负,他就是无知了。因此,我建议你弟弟放下包袱,高高兴兴地去旅行自己作为孙子的义务。
家里缺少男丁,才招的上门女婿!
既当人家的上门女婿,抱人家的闺女,住人家的房,化人家的钱,继承人家的遗产。就需要担当起做子孙,顶门立户的责任来。这是责任,必须的!含糊一点也不行!
不管任何地区,什么样的风俗,需要子孙做事的时候,就挺身而出,这才是男子汉的所作所为。
好处全给了你了,需要你干事了,你心里有压力了?逃避责任,没有担当,连个女人也不如。为什么不能挺起腰干来做人做事。唯唯诺诺,只顾享受,不负责任。怪不得被人瞧不起,做个上门女婿都做不好!
不管在家中,还有在职场中,明确自己的角色和位置。就得担当起这个责任!
再说了,抱遗像,丢什么人了?光吃饭,不干活,没担当,敢当寄生虫,才叫真正的丢人!不是女方家欺负你,是你做人做事,没有担当,挺不起腰干来。难道平日生活都是这个样子吗,难道自己不小瞧自己吗?
你弟当了上门女婿,人家就当儿子对待要求了,就要担起一个儿子的责任,爷爷去世,你弟就是孙子了,孙子抱遗象是理所当然的,不存在应该不应该,而是应该的,不存在合适不合适,而是合适的。要求你弟这样去做,人家没违犯大礼。只是你们不懂礼数,当上门女婿就是这样,所做的一切事都是儿子做的事,这一点必须想通。
从另一个角度讲,人家还算看得起你弟,大事上按路数来着,把他没当外人看。还算懂礼数家庭。当上门女婿本身就是给人家当儿子去了。和大姑娘到男方家当媳妇一模一样,就意味是人家家里的人了。这一点在自己头脑里要清楚。
对这个规矩不是太懂。记得好像抱遗像的人,基本都是长子长孙这种身份的人。当年我爷爷去世的时候就是我抱的相片。好像只有传统上家族传承人才有的资格。叔家的一个哥哥,年纪比我大,都没让他抱。民俗里的嫡系子孙和旁系在葬礼仪式里差别是很大的。
所以让你弟弟抱相片,其实充分提现了对他身份的认可,把他当成家里人。让他替那个家庭所有后辈,去持子孙礼。这是未来家长的身份呀!怎么能叫欺负他?他有点不知好歹了吧。至少也是从心里没把自己当成家里人。
女方家招上门女婿,就是为了有个儿子端盘子,既然做了上门女婿,就应尽做儿子孙子的孝道。不知道你问这个问题是什么意思,难道你弟不应该做这些吗?
你弟媳家爷爷的子女辈完没有?如果没有完,抱遗像在他们之中挑合适人选,与你弟无关,你弟是孙辈,抱遗像不合适。如果爷爷子女辈完了,抱遗像应该有长子长孙来承担,如果没有长子长孙,应该有次子的孩子承担,从大到小,以次类推,应该有孙辈男丁承担,如果嫡门姓中孙辈无男丁,这事应该有长门孙女女婿承担。按说抱遗像是好事,在家族中有地位,不知你弟是否符合条件?如果符合就是合适的。中国民间风俗有传统,要按规矩行事,不可偺越,不可违背,偺越则失礼,违背则逝者九泉之下不安也!
合适。
因为一个女婿,半个儿!
既然你弟又是上门女婿,他早就应该有这种思想准备了。
为那个家,做出些让步,有所牺牲。
你弟去她们家,不仅仅是去享清福的!
而是有责任,有义务,替她们家排忧解难,凡事冲在最前头。
谁叫他,是男人呢?
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更何况家中老人去世,作为后人,抱个遗像,也没有什么不妥。
理应,孝为先!
相信生前爷爷也照顾过你的弟弟,有一些感情牵涉其中。
我们不能忘本,人走茶凉!
而且不是每个人都适合抱遗像。
抱遗像,可是个辛苦活,没有点力气,坚持不下来。
形象,也至关重要!
而且这个人,在家中还要有一定地位,举足轻重,具有代表性。
你弟是最佳男主角,
或许是因为你弟长得人高马大,威风八面。抱遗像,是最恰当的人选。
别人,也是望尘莫及,自愧不如。
想抱,还抱不了呢!
所以,你和你弟应该想开些,不要为难自己,也为难别人。
如果你弟实在不想抱遗像,尽早提出来,家人也好做别的安排。
你说:
我弟弟现在心里压力很大,感觉女方家在欺负他,请网友们支招,谢谢!
其实,这里面并没有欺负他的意思,是他多虑了。
心里压力,在他上门那一天开始,都已经有了,不会再惧怕多这个事。
只能说,你弟在她们家,生活的并不快乐,忧心忡忡。
有点累!
我弟是上门女婿,弟媳家爷爷去世。女方家让我弟抱遗像合适吗?
合适。
你弟,就是她们一家人的骄傲,金字招牌!
只要有他在,什么事情都难不倒,屹立不倒。
你弟既然是上门女婿 ,他就应该有所担当,不要吃里扒外。
包容与理解,
责任心,
会使他变得越来越强大!
你们应该支持他,鼓励他,
让他生活的越来越好!
皆大欢喜。
你弟是上门女婿,你弟媳的爷爷去世,让你弟抱遗像,不仅不是欺负,而且是对他的认可,把他当作了自己家的后人。
我们这里的风俗,家里的老人去世,由他的长子抱牌位(现在是遗像),如长子不在世了,则由长孙接任。
上门女婿抱岳祖父的遗像,说明你弟媳家的人,已把你弟弟作为逝者的孙子对待,按照传统,谁抱牌位(遗像)、摔老盆,谁继承财产,这是约定俗成的规距。通过抱遗像这个程序,你弟弟的角色发生了转换,由过去的上门女婿变成了一家之主,是值得欣慰的事情。
其实,你弟弟想错了,作为上门女婿,为女方爷爷抱遗像算不得受了欺负,相反,还是一种尊重。因为只有亲近的人才有资格抱者遗像的。如果不让上门女婿抱,是不被承认不被信任的表现,那才是真正的欺负了呢。
既然是上门女婿,基本上就是脱离原生家庭,到女方家承担一些上门女婿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的。如替岳父岳母养老送终,应酬女方的亲戚朋友等,而替长辈抱遗像也是其中一种。
既然做了上门女婿,是与作为女婿有着本质的区别的。上门女婿等于答应了女方,自己将要嫁到女方家,会如女方家的儿子一样对待女方家的一切,为女方家庭撑起一片天。而女婿则是女方家的半子,对于女方家庭来说,女婿是外人,是客人。而上门女婿则是女方家庭的内人,是家人。
根据中国法律,权利和义务相等。你弟弟作为上门女婿,既然承担了女方家庭的一些义务和责任,也会享受女方家庭说给予的一些权力和利益。比如继承女方家庭的遗产等。
作为上门女婿,不仅要摆正自己的态度,认清自己的身份,还要承担自己的责任,不能一边享受着别人所给的一些权利,一边推卸者这种权利所带来的责任和义务。
中华民族老传统,如果是女方父亲不在了,没有大伯,叔叔,你弟干什么都是应该尽的义务!担负起女方家一切事项!就是他的职责,没有什么对与不对一说!
因为是女生,父亲表示不会给予财产怎么看开?
时代在变化,男女平等已经深入人心,但是在一些思想守旧的父母眼里,还是坚持财产要留给儿子,毕竟儿子要顶门立户,传承香火。其实,现实中父母因为偏心,财产分配不均很常见,不知题主是男是女,如果是男生,那父母偏心是过了头,如果是女生,那他们理由应该很充分,他们肯定认为女儿拿了财产是要嫁出去的,那这些财产就给了别人。说了这么多,还是那句话,父母的财产给你是爱你,不给也不能强求!
既然他们把财产全部给了儿子,那就是默认了以后跟着他生活,晚年也由儿子赡养,你就踏实过自己的生活,对父母的孝心你尽自己的本分即可,虽然父母没留财产给你,把你养大也是天大的恩情。而且你要明白你爸的钱不属于任何人,只属于他自己,只要他不是被人骗,他爱咋处理都可以。你父亲自己的财产,他只要还活着他就有支配权。他给谁是他自己的自由。既然东西是老人的,那就让老人说了算吧,没有什么想不通的,那东西本来就不是你的。没事别老惦记老人的那点财产,自己挣来的用着舒心,有底气。老人没有分给你,自然也就有没分给你的道理。好好想想怎么孝敬老人吧。别因为一些身外之物,导致亲情不睦,老人总会比你早走一步,到时候你想孝敬都没有后悔药了!
父母已经把你养大成人,已经尽了自己的责任!为什么不去打拼出自己的事业呢?一直惦记父母手里那点东西,又有什么出息,而且父亲只要把你养活到十八岁,就算尽到责任了,父亲的财产处置由他自己决定,这是他的权利,不是你的权利,你没有权利决定父亲的处理权。我要是你,就不争了,自己卧薪尝胆、发奋图强,争取在事业上获得巨大的成功!这不香吗?
鲁迅在十三岁是,他家里遭到什么变故?
鲁迅十三岁那年,一连串打击突然降落到他的头上。首先是祖父周介孚,不知怎么昏了头,替亲友向浙江乡试的主考官行贿赂。他专程跑到苏州,派跟班向那主考官递了一封信,内夹一张“凭票发洋银一万元”的字条。主考官与他相识,本来大概是会收下的,但那天副考官恰好在场,他便将来信搁在茶几上,先不拆看,不料那副考官非常健谈,说个不停,送信的跟班在门外等得急了,大嚷起来,说收了钱为什么不给回条,这就把事情戳穿了,主考官只好公事公办,报告上级。按清朝法律,科场案是大罪,立刻就要把周介孚抓进牢去。周介孚自然躲起来,但清廷捕人有个规矩,抓不到本人,就要抓家里的其他男人,于是鲁迅兄弟几个,也不得不往绍兴城外皇甫庄的外婆家避难。可这样躲来躲去,总不是长久之计,周介孚只好投案自首,关进了杭州监狱。他是这一家的顶门柱,他一倒,整个家就垮了。
头一劫还没过去,第二劫又来了。周介孚入狱的第二年,周伯宜突然吐血,此后几经波折,病情时缓时急,终于在鲁迅十五岁那一年,留下寡妻和四个孩子,撒手归天。与这丧父之痛一起降临的,是周家的急剧贫困。祖父人狱,断了官俸,还要不时往狱中送钱;父亲一病三年,请的都是城里有名的中医,单是出诊费,一次便是一元四角,隔日便要来看一次,怎么负担得了!虽说还有几十亩田,租谷却仅够日常开销,再要筹措费用,就只有典当旧物了。一份人家,弄到不断去跨当铺的高们坎的地步,这败落也就相当彻底了。
周围的人全都变了脸。在皇甫庄,大舅父家的人竟称鲁迅他们是“乞食者”。大舅父家是外姓人,变脸也就算了,同住在新台门一座院宅里的本家亲戚,也都一个个换了嘴脸。昔日赶前赶后,恭恭敬敬的,现在侧目而视;过去笑脸相向,亲亲热热的,现在冷眼相投。对小鲁迅不无恶意的流言,也在院中传播开来。至于各房聚议,要将坏房子分给鲁迅家,更是公然的欺负了。自家人尚且如此,城中一般市民就更不必说,无论出当铺,还是进药房,路旁闲人的指指点点,轻蔑讥笑,犹如讨厌豹苍蝇,一路跟着鲁迅,直送他跨人自家的房门。就是自己家里的人,也变了样。周介孚的脾气本来就不大好,从狱中放回家后,更是变得苛刻暴戾,动不动就会破口大骂,一边骂,一边还要把自己的指甲咬得嘎嘎作响,这叫鲁迅他们见了,会觉得多么可怕!甚至平素温和的周伯宜,也变得喜怒无常,酗酒,吸鸦片,无缘无故就会把妻子端来的饭菜摔出窗外,脸色还那样阴沉,使人不敢问他一声“为什么”。说起来这也不奇怪,亲戚本家也好,邻居路人也好,他们过去对周介孚一家的恭敬,又有多少是出于本心呢!你既然倒了霉,不再是官老爷了,也没有什么再能给我了,我凭什么还要再恭敬你?鲁迅周围的那些变脸者,不过表现了人性的另一个侧面罢了。至于祖父和父亲的精神病态,更是人遭受挫折,无可挽救之后的常见现象、同样也表现了人性的脆弱的另一面。但是,这样的道理,十多岁的鲁迅不可能想明白,他对这一切变化的感觉只是一个:非常强烈的震惊。
他甚至不能把这种震惊表达出来。他是周介孚的长孙,按照旧时习惯,祖父和父亲不能理事,顶门立户的重担就要移到长孙的肩头,鲁迅自然也不例外,父亲病后,家中的重担就由他挑了起来,尤其是对外界的交涉,几乎都由他出面。他才十几岁,却已经不再有少年人的任性的权利,他必须像成年人那样承担责任,命运已经不允许他像孩子那样随意表达自己的情感了。面对造物主的这种苛待,他只有咬紧牙关,默默地忍受,即使跨进家门,把那在当铺的轻蔑和歧视中换来的钱交给母亲,他也从不说什么;遇上祖父和父亲发脾气摔东西,他也总是转身走开,不多搭理。他把一切都独自咽下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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